驻迈阿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驻迈阿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英语: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iami,简称:TECO-Miami)是中华民国外交部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领事馆级办事处。该办事处领务辖区佛罗里达州百慕大波多黎各美属维京群岛巴哈马多米尼加以及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4]

驻迈阿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iami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总领事馆
地点 美国佛罗里达州
地址科勒尔盖布尔斯市庞塞·德莱昂大道2333号610室
启用1988年
机构信息
辖区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处长周启宇 总领事[注 1]
网站
www.roc-taiwan.org/usmia/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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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迈阿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领事辖区

1988年7月21日,中华民国驻美代表处宣布设立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迈亚密办事处[5]:62[6]。或说1988年8月27日设立。1989年3月15日,正式对外营运。1994年10月10日,更名为驻迈亚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5]:6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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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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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北美地區轄區查詢. [2012-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30). 
  5. ^ 5.0 5.1 编著者:黄刚. 中華民國外交部出版品中所錄「日期」的歧異. 《中華民國與各國互駐代表機構之建制年表及疑考(1949~2006)》 (PDF). 台北市: 出版者:黄刚. 2007-07-00 [2021-12-10]. ISBN 978957414673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9-09) (繁体中文). 
  6. ^ 新聞與活動》賀 電. 中华民国总统府网站. [2022-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8) (繁体中文). 中华民国八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贺电 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迈亚密办事处请转中华台北青少棒蓝队全体队职员[……]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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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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