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寀(?—?),顺天府文安县(今河北省文安县)人,明朝宦官。万历时期任御马监监丞。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朝廷派高寀作为税监督理税务。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派遣以指挥官韦麻郎为首的舰队来访,驶至彭湖,要求互通贸易。高寀收受其贿金[1]。周起元曾经上疏《参税珰高寀疏》,为民请命,弹劾高寀。
为使阳道复生,派爪牙购买大量儿童,碎颅刳脑以食,并整日与歌女房中“相逐为戏”,备极荒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