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寀(?—?),順天府文安縣(今河北省文安縣)人,明朝宦官。萬曆時期任御馬監監丞。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朝廷派高寀作為稅監督理稅務。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派遣以指揮官韋麻郎為首的艦隊來訪,駛至彭湖,要求互通貿易。高寀收受其賄金[1]。周起元曾經上疏《參稅璫高寀疏》,為民請命,彈劾高寀。
為使陽道復生,派爪牙購買大量兒童,碎顱刳腦以食,並整日與歌女房中「相逐為戲」,備極荒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