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止(1553年—?),字明甫山东济南府德州平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高知止
大明直隶长垣县知县
籍贯山东济南府德州平原县民籍
字号字明甫
出生六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傅氏,继娶赵氏、刘氏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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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元年(1567年)山东乡试第五十三名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八十名,三甲七十五名进士[1][2]。授山西阳曲知县,补直隶大名县,调长垣[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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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高岳;祖父高渊;父亲高道,曾任寿官。母韩氏。重庆下。弟高慎止[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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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黄怀祖《平原县志·卷七》:高知止,癸未科,阳曲知县,补大名,调长垣,有传。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苑时葵
明朝阳曲县知县
万历十一年-十四年
继任:
于天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