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512年—555年12月21日),字洪略勃海郡蓨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封清河王。与孙腾高隆之司马子如,号四贵

生平 编辑

高岳身材魁梧,容貌不凡,为人正直,勇而有谋,自幼父亲早逝,家境贫寒。高岳早年住在洛阳,高欢每次到洛阳办事,都住在他的家中。高岳的母亲山氏一次夜间起床,看到高欢的房中没有灯火却有光亮发出。她让高欢住到别的房间,仍然如此。山氏很奇怪,便让人占卜,结果占到大有卦,预示高欢将来贵不可言。后来,高欢信都起兵。山氏对高岳道:“赤光的祥瑞,今天当应验了,你可以去跟从他,共图大计。”高岳于是投奔高欢,征战四方,军功、政绩显赫。

中兴二年(532年),高欢与尔朱兆尔朱天光等人在韩陵交战。高欢亲自统帅中军,并命高敖曹指挥左军,高岳指挥右军。当时,高欢的中军战败,尔朱氏部队趁胜攻击。高岳举旗大吼,横冲敌阵,救出高欢,并合力击破敌军,因功进封卫将军、右光禄大夫。

武定五年(547年),高欢病逝后,侯景因为不满继任者高澄,向南投奔南梁梁武帝派遣萧渊明援助侯景,萧渊明在寒山掘开泗水,淹灌彭城,与侯景形成犄角之势。高岳率军南讨,与行台慕容绍宗一同大破梁军,生擒萧渊明及其大将胡贵孙。高岳随即又回军涡阳,在高岳的协助下,左卫将军刘丰一同将侯景击败得只能单骑而逃。

武定六年(548年),高岳被高澄授予重任,统领慕容绍宗、刘丰等将领,征讨驻守在长社的西魏将领王思政。因为王思政坚壁清野,闭城坚守而不出。高岳便掘开洧水来水淹长社,可惜始终未能破城。 随后的一年里,慕容绍宗、刘丰战死于长社,王思政也等到了西魏派来的援军。而高岳组织内外防御得当,甚有谋略,长社几次都险些被其攻破。直到后来高澄亲征,长社才被攻破,王思政才被俘。然而高澄将破城之功据为己有,并未对高岳加以重赏。

北齐天保元年(550年),高洋称帝,建立北齐。高岳被委任为使持节、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宗师、司州牧,进封清河郡王,后又加拜太保。当时,南梁被西魏攻打,梁元帝向北齐求援。文宣帝便任命高岳为西南道大行台,让他与司徒潘乐一同援助江陵。 天保六年(555年),高岳行至义阳,闻听江陵义被西魏军城破,便率军南攻克了郢州,生擒刺史陆法和并将之押往邺都,又命仪同慕容俨据守郢城。

功成名就以后的高岳,喜好奢侈、酒色,家中歌姬舞女、钟鼓器乐的规模,冠绝一时。北齐平秦王高归彦幼年失去父母,寄养高岳家,高岳待他甚薄,高归彦怀恨在心。555年,高归彦向高洋进谗,说高岳在城南的房子有如皇宫,引起高洋嫉恨。高岳素来有好色的名声,曾召邺下歌伎薛氏姊妹陪酒取乐。后来薛妹入宫为高洋宠妃。高归彦则去挑拨说高岳曾经和薛嫔发生过肉体关系。恰好这时薛嫔的姐姐又来为父亲要求司徒一职,高洋怒说:“司徒大官,怎可求得?”薛姐恃妹之宠,又冒犯了高洋。高洋一怒之下把薛嫔的姐姐锯死。责高岳“奸淫民女”,高岳辩白说:“臣本欲纳此女,嫌她轻薄,故并未纳之。”高洋大怒,以为是讥笑自己,以毒酒赐死高岳。高岳不服,高归彦劝他喝掉鸩酒还可以保住全家,高岳只得受死。天保 (北齐)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555年12月21日),高岳在家中去世,时年四十四。齐文宣帝诏令大鸿胪监护丧事,赠予高岳假黄钺、使持节、都督冀定沧瀛赵幽济七州诸军、太宰、太傅、定州刺史,给辒辌车,赗物二千段,谥号武昭[1][2]

薛嫔当时正在怀孕分娩之后,高洋把她也杀了,置其首级于东山(邺城东)宴会中,座中人无不惊骇。随后又将薛妹骨骸制成人骨琵琶,高洋流泪哭说:“佳人难再得!”

562年,武成帝高湛以谋逆将高归彦处死,将其家属共百余人赏赐给高岳家当奴仆,又追赠高岳为太师[3]皇建元年十一月庚申(560年12月15日),齐孝昭帝高演诏令将高岳等七人合祭于高澄的宗庙之中[4][5]

家庭 编辑

祖父 编辑

父亲 编辑

兄弟 编辑

  • 高贵,早逝,东魏追赠使持节、侍中、司空公、尚书左仆射、都督徐兖豫南青四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徐州刺史[6]

儿子 编辑

  • 高劢,北齐北朔州行台侍中、乐安王,隋朝上开府、洮州刺史
  • 高敬文,第十子,过继给高惠宝,北齐陈留王

延伸阅读 编辑

[]

 北齐书/卷13》,出自李百药北齐书
 北史·卷051》,出自李延寿北史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1.2 齐运通,杨建锋编. 《洛阳新获墓志 2015》. 北京市: 中华书局. 2017.02: 35. ISBN 978-7-101-11804-9 (中文(繁体)). 
  2. ^ 北史 卷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齐宗室诸王上》:初,高归彦少孤,神武令岳抚养。轻其年幼,情礼甚薄,归彦内衔之。及归彦为领军,岳谓其德己,更倚仗之。归彦密构其短,奏岳造城南大宅,僭拟为永巷,但无阙耳。帝后夜行,见壮丽,意不平。仍属帝召邺下妇人薛氏入宫,而岳先尝迎之,至宅,由其姊也。帝县薛氏姊而锯杀之,让岳,以为奸人女。岳曰:“臣本欲取之,嫌其轻薄,非奸也。”帝益怒,使高归彦就宅赐以鸩。岳曰:“臣无罪。”彦曰:“饮之!”饮而薨。朝野惜之,时年三十四。
  3. ^ 北史 卷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九 齐宗室诸王上》:皇建中,配享文襄庙庭。后归彦反,武成知其前谮,以归彦良贱百口赠岳家。赠岳太师、太保,余如故。
  4. ^ 《北齐书·卷六·帝纪第六》:庚申,诏以故太师尉景、故太师窦泰、故太师太原王娄昭、故太宰章武王厍狄干、故太尉段荣、故太师万俟普、故司徒蔡俊、故太师高干、故司徒莫多娄贷文、故太保刘贵、故太保封祖裔、故广州刺史王怀十二人配飨太祖庙庭,故太师清河王岳、故太宰安德王韩轨、故太宰扶风王可朱浑道元、故太师高昂、故大司马刘丰、故太师万俟受洛干、故太尉慕容绍宗七人配飨世宗庙庭,故太尉河东王潘相乐、故司空薛脩义、故太傅破六韩常三人配飨显祖庙庭。
  5. ^ 《北史·卷七·齐本纪中第七》:庚申,诏以故太师尉景、故太师窦泰、故太师太原王娄昭、故太宰章武王库狄干、故太尉段荣、故太师万俟普、故司徒蔡俊、故太师高干、故司徒莫多娄贷文、故太保刘贵、故太保封祖裔、故广州刺史王怀十二人配飨太祖庙庭;故太师清河王岳、故太宰安德王韩轨、故太宰扶风王可朱浑道元、故太师高昂、故大司马刘丰、故太师万俟受洛干、故太尉慕容绍宗十一人配飨世宗庙庭;故太尉河东王潘相乐、故司空薛修义、故太傅破六韩常三人配飨高祖庙庭。
  6. ^ 大同北朝艺术研究院. 《北朝艺术研究院藏品图录》.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6年5月: 98–100. ISBN 978-7-5010-4630-0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