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尚(?—前157年),西汉槐里(今兴平县)人。

魏尚是西汉槐里人,其生年已经不可考究。汉文帝登基后,魏尚便被封为云中郡(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太守,云中郡在魏尚的带领下成为了当时边境的一个奇地。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当时边境几乎都被匈奴所侵,而唯独云中郡却几乎没有受到骚扰。这主要归根于魏尚爱护士卒,治军有方,效仿名将李牧的治军方法,把军市租税收入,都用来犒劳士卒。还拿出自己的薪俸,五天杀一次牛,用来犒劳他的宾客、军吏、舍人等。在古代,牛肉可是贵重东西,寻常百姓家一年也难吃上一顿,更有一些朝代将吃牛定为判刑。士卒都愿意为他效力。这样,云中守军士气如虹,军威大震,战斗力大增。每有匈奴人前来侵扰,魏尚就亲自率领骑兵出击,每次都能大获全胜,斩杀敌人甚多。匈奴从来都是远远地躲避著魏尚的军队,不敢靠近云中郡的要塞[注 1]

但在一次上报战绩时,因上报朝廷的杀敌数字与实际不符,差了六颗首级,魏尚被削职查办,夺了封爵,判了一年徒刑。云中郡百姓以及将士都为他喊冤不平。魏尚这种廉臣干将的被贬,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汉文帝朝的用人的不当和法治过苛。幸亏,后经冯唐代为辩白,认为对魏尚的处理不当,当面向皇上直谏[注 2],汉文帝派冯唐持符节去云中赦免魏尚的罪过,恢复了他云中太守的官职。魏尚复任后,努力整顿云中郡的军事。匈奴人忌惮不已。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中的“何日遣冯唐”,即是借用此典故,以魏尚自许,希望得到朝廷的信任。

注释 编辑

  1. ^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今臣窃闻魏尚为云中守,其军市租尽以飨士卒,[出]私养钱,五日一椎牛,飨宾客军吏舍人,是以匈奴远避,不近云中之塞。虏曾一入,尚率车骑击之,所杀其众。夫士卒尽家人子,起田中从军,安知尺籍伍符。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莫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其赏不行而吏奉法必用。臣愚,以为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由此言之,陛下虽得廉颇、李牧,弗能用也。
  2. ^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今臣窃闻魏尚为云中守,其军市租尽以飨士卒,[出]私养钱,五日一椎牛,飨宾客军吏舍人,是以匈奴远避,不近云中之塞。虏曾一入,尚率车骑击之,所杀其众。夫士卒尽家人子,起田中从军,安知尺籍伍符。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莫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其赏不行而吏奉法必用。臣愚,以为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由此言之,陛下虽得廉颇、李牧,弗能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