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土司衙门旧址

(重定向自鲁土司衙门

36°35′20″N 102°50′07″E / 36.58889°N 102.83528°E / 36.58889; 102.83528

鲁土司衙门旧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甘肃省永登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明、清
编号第四批第164项
认定时间1996年11月20日

鲁土司衙门旧址,位于甘肃省永登县连城镇连城村,是明清时期鲁氏土司的衙门,1996年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连城鲁氏土司始祖脱欢为元朝阔列坚后裔,封安定王,任中书参知政事,初率部归降,被安置在连城,封为土司。其孙失伽被明成祖赐姓鲁,并更名为鲁贤。至1931年土司被废,共传十九世。土司衙门始建于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后世多次扩建重修。宣德二年(1427年)在西侧建大通寺,光绪年间改称妙因寺。衙门、官园及妙因寺共占地近四万平方米,其中明代建筑面积2877平方米,坐北朝南,砖木结构[1]

该保护单位包括鲁土司衙门、妙因寺显教寺雷坛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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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454.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