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土司衙门旧址
36°35′20″N 102°50′07″E / 36.58889°N 102.83528°E
鲁土司衙门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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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甘肃省永登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明、清 |
编号 | 第四批第164项 |
认定时间 | 1996年11月20日 |
鲁土司衙门旧址,位于甘肃省永登县连城镇连城村,是明清时期鲁氏土司的衙门,1996年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连城鲁氏土司始祖脱欢为元朝阔列坚后裔,封安定王,任中书参知政事,明初率部归降,被安置在连城,封为土司。其孙失伽被明成祖赐姓鲁,并更名为鲁贤。至1931年土司被废,共传十九世。土司衙门始建于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后世多次扩建重修。宣德二年(1427年)在西侧建大通寺,光绪年间改称妙因寺。衙门、官园及妙因寺共占地近四万平方米,其中明代建筑面积2877平方米,坐北朝南,砖木结构[1]。
参考文献
编辑-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454.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