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泉郊会,公元1784年(清乾隆49年)创立于鹿港,是清治时期鹿港的鹿港八郊之首,性质不同于其他一般同乡会,主要做为福建泉州来台经商的同乡联谊会,并使用会员所缴费用办理同乡同业救济事业之用。[1] 有订定规约,如规定抽取商船货额百分之一比例银元作公费、船进口时于如欲越港,务必到馆预先声明等规范。[2]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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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期因禁止与大陆贸易,港口也因淤积停摆,因此该会遂改为办理地方恤贫救济等慈善事业,并于公元1938年(昭和13年),更名为“财团法人鹿港金长顺善邻会”。战后,公元1948年(民国37年)改称“财团法人鹿港金长顺善邻会”,后又于公元1951年(民国40年)改组为“私立鹿港泉郊救济院”,除经办原有的恤贫救济事业,也附设医疗院所,以回应偏乡民众需求,经营慈善公益事业至今。[3]

历史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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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郊会因是鹿港八郊之首,加上一直以来对于公益事业不遗余力,于嘉庆十一年五月获颁“海滨领袖”的匾额[4],现今仍悬挂于厅堂之中。[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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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 宗贤. 清代臺灣民間的地緣組織. 
  2. ^ 鹿港泉郊會館. 鹿港泉郊会馆 - 台史博线上博物馆. 
  3. ^ 鹿港泉郊救濟院董事會函民國四十二年三月三十日鹿泉濟字第020號私立鹿港泉郊救濟院董事會函. 国家文化记忆库. 
  4. ^ 林文龙. 細說彰化古匾. 国家图书馆台湾记忆系统. 
  5. ^ 泉郊會館. 玩全台湾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