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哲(?—1735年),字庸之,号雪蓬先生,广东番禺人。

世代为荔湾著姓。性好山水,遍游粤东名胜。精通五经,尝借《文选》,以手抄之,遂能作诗。与孙蕡王佐李德赵介于南园结社,以振兴风雅为号召,世称南园五先生。[1]曾构筑“听雪篷”,人称雪莲先生。朱元璋为吴王时,被李善长等人推荐,召授翰林侍制,侍太子读书。不久兼翰林典签。[2]入明,出知东阿县,任内招抚流民。洪武四年(1731年)升东平通判,任内上疏陈时务数十事,太祖怒其狂妄,欲治罪,因有政绩而释之。洪武八年(1735年)仍以“在郡诖误”之罪处死。其子黄德与辑黄哲诗文十余卷,号《雪蓬集》,已佚。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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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朱彝尊《静志居诗话》中说:“自蕡以下,世所称南园五先生也。仲衍才调杰出四人,五古远师汉魏,近体亦不失唐音,歌行尤琳琅可诵。”
  2. ^ 《广东通志》载:“哲字庸之,番禺人。世为着姓。龙凤中,太祖驻师金陵,招徕名儒,丞相李善长,参政张昶、汪广洋交荐之。乙巳,拜翰林待制,入禁阁,侍太子读书,辅导尽志,太子爱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