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受(16世纪—17世纪),应伟江西南昌府丰城县城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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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受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江西乡试举人[2],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平反不少案件,又在盛夏时往返数千里到榆林输饷,后陞兵部车驾司主事,巡视皇城,清理豪强侵占的土地,淘汰军中老弱,整理戎政,不久因病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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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黄大受,字应伟,城南人,万厯进士。初官大理评事,多所平反,输饷榆林值溽暑,叱驭往返数千里,升兵部车驾司主事,巡视皇城,清豪占内地,汰军伍老弱,戎政整饬,寻遘疾卒。
  2.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万厯四十三年乙卯乡试 解元王绩灿……黄大受 详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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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丰城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