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受(16世紀—17世紀),應偉江西南昌府豐城縣城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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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受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江西鄉試舉人[2],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大理寺評事,平反不少案件,又在盛夏時往返數千里到榆林輸餉,後陞兵部車駕司主事,巡視皇城,清理豪強侵佔的土地,淘汰軍中老弱,整理戎政,不久因病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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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四·人物》:黃大受,字應偉,城南人,萬厯進士。初官大理評事,多所平反,輸餉榆林值溽暑,叱馭往返數千里,陞兵部車駕司主事,巡視皇城,清豪占內地,汰軍伍老弱,戎政整飭,尋遘疾卒。
  2. ^ 同治《豐城縣志·卷八·選舉》:萬厯四十三年乙卯鄉試 解元王績燦……黃大受 詳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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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豐城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