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清朝)

清朝省份
(重定向自黑龍江省 (清)

黑龙江省满语ᠰᠠᡥᠠᠯᡳᠶᠠ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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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转写sahaliyan ula golo),为清朝东三省的一个省。

黑龙江省
 清朝
1907年-1912年

红色部分为1911年清朝版图中的黑龙江省
首府龙江府
历史 
• 成立
1907年
• 废除
1912年
前身
继承
黑龙江将军
黑龙江省 (中华民国)
今属于 中国黑龙江省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沿革 编辑

同治年间有黑龙江省的名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设黑龙江巡抚、民政司、提学使、度支司、提法司。宣统元年(1909年),裁撤度支司,省治所在齐齐哈尔(龙江府)。

行政区划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参见 编辑

前任:
  大清黑龙江将军辖地
  大清黑龙江省 继任:
  中华民国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