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章满洲国勋章,低于兰花章、高于景云章。根据1934年3月1日制定的大满洲帝国敕令第一号设立。

龙光章
满洲国大满洲帝国皇帝授予
类型勋章
创立1934年3月1日
国家 满洲国
状态废止
创始人溥仪
分类龙光大绶章
级别
上级兰花章
同级桐花章
下级景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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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光章仅设一个勋位,即龙光大绶章。其对应于大日本帝国桐花章。该勋章由日本雕刻家畑正吉日语畑正吉设计、日本造币局负责制作。[1]1945年8月满洲国灭亡后终止颁发。

龙光章颁发的总数不详。1934年至1940年期间共颁发33枚龙光大绶章,获颁此勋章者有溥仪东条英机马克西米利亚诺·埃尔南德斯·马丁内斯等人。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造幣局七十年史. 造币局. : 72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