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县 (南昌州)
龙安县,唐代所置的一个县,武德五年,分置南昌州总管府,管南昌州、西吴州、靖州、米州、孙州五州。南昌州领建昌、龙安、永修县三县。七年,罢都督为南昌州。八年,废南昌州及孙州,以南昌州新吴县、永修、 龙安入建昌县[1]。
注释
编辑- ^ “建昌 汉海昏县,属豫章郡。后汉分立建昌。武德五年,分置南昌州总管府,管南昌、西吴、靖、米、孙五州。南昌州领建昌、龙安、永修三县。七年,罢都督为南昌州。八年,废南昌州及孙州,以南昌州新吴、永修、 龙安入建昌县,以孙州之建昌入豫章县,而以建昌属洪州。”。《旧唐书》卷四十志第二十地理三十道郡国三江南道江南西道洪州上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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