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安縣 (南昌州)
龍安縣,唐代所置的一個縣,武德五年,分置南昌州總管府,管南昌州、西吳州、靖州、米州、孫州五州。南昌州領建昌、龍安、永修縣三縣。七年,罷都督為南昌州。八年,廢南昌州及孫州,以南昌州新吳縣、永修、 龍安入建昌縣[1]。
註釋
編輯- ^ 「建昌 漢海昏縣,屬豫章郡。後漢分立建昌。武德五年,分置南昌州總管府,管南昌、西吳、靖、米、孫五州。南昌州領建昌、龍安、永修三縣。七年,罷都督為南昌州。八年,廢南昌州及孫州,以南昌州新吳、永修、 龍安入建昌縣,以孫州之建昌入豫章縣,而以建昌屬洪州。」。《舊唐書》卷四十志第二十地理三十道郡國三江南道江南西道洪州上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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