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甲型炮艇(北约称黄埔级)。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50年代装备的中国设计制造的第一代炮艇。

53甲型
概观
舰种炮艇
拥有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号北约代号:黄埔
次型55甲型炮艇
数量82艘
制造厂江南造船厂
动工1952
下水1953
服役1954年—
现况转为海警用艇
技术数据
标准排水量50吨
全长27.5米
全宽5.5米
吃水1.6米
燃料柴油
动力3台GM6-71柴油机英语Gray Marine 6-71 Diesel Engine,3轴3桨
功率3x230马力
最高速度11节
续航距离400海里
乘员25人
侦搜系统水面雷达
武器装备2门双联25毫米高射炮
4挺14.5毫米机枪

海军在1950年有感于原来自二战日军接收的25吨级江河炮艇已不能适应新的战场需求,所以想以旧机器来翻造新的40吨级炮艇,主机是改用国府撤走后留在江南造船厂的一批美援GM6-71型柴油机。1951年三月,华东军区交由江南造船厂以库存物资试制一艘42吨三桨推进的小炮艇,但可能由于时间仓促经验不足,竟然一下水就翻覆沉没。接着1952年初,青岛造船厂亦试制了一艘43吨级的炮艇。1952年9月海军舰船修造部成立。1952年,海军舰船修造部在分析总结了历次海战中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是:新的炮艇应满足发动机功率要大,艇体要轻,攻击和退出快捷;火炮要中、小口径速射炮,弹药基数多,这样在近战中对中、大型舰艇上层建筑有杀伤力,又不使艇重增加过多;船体水动力性能好,能适应一定海情并能在南海盐湿、复杂气象条件下航行作战。

总设计师徐振骐重新设计了50吨级的巡逻炮艇交由江南造船厂试造获得成功,1952年开始量产,此即为"53甲"型护卫艇,又称"黄埔"级或"50吨级新炮艇";由于当时南方急需这批炮艇保卫珠江口与琼州海峡等地,所以江南造船厂将设计图稍做修改以适应南方气候,并在上海厂分段制造后以火车运往广州组装,到了1955年共建造了82艘。由于这批库存的GM引擎以较过时,挖掘潜力后最大功率也仅达230马力,53甲型炮艇航速只有11.5节。

1953年六月,八艘"53甲"型炮艇组成第一及第二艇队参加浙海大小鹿山等四岛的争夺战,是为本级艇首次登上战场。本级艇配属各地区(如温州厦门等)巡逻大队,下辖二至三中队,每中队辖四艘炮艇。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