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肇麒

InternetArchiveBot在话题“外部链接已修改”中的最新留言:7年前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传记专题 (获评未知重要度
这个条目属于传记专题的一部分,用于整理和撰写维基百科中的人物条目。欢迎任何感兴趣的参与者加入这个专题参与讨论
 未评级未评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尚未接受评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陈肇麒‎

编辑

陈肇麒‎何时成为了歌手?--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5日 (五) 05:20 (UTC)回复

曾经为博美娱乐旗下的歌手,亦推出过音乐专辑。CVS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5:22 (UTC)回复
只是因为罗杰承的关系(同为博美和南华主席),而且出的是用来筹款的唱片,跟外国运动员出筹款月历道理一样,大家不会认为那些运动员是模特儿吧。--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5日 (五) 05:31 (UTC)回复
陈肇麒等部分人员与博美娱乐有签定艺人合约,而且有组织成为正式的乐队出道,“跟外国运动员出筹款月历道理”完全不一样。CVS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5:34 (UTC)回复

}}

于本人回复后,足下无再回应或者讨论,并且直接于该条目以“非专业歌手,移除不适合的分类”为理由,肆意删除该分类。至此,本人暂且补回被删除的分类,并且在编辑摘要中留下“请教提供相关指引定明,暂且补回被删除的分类。”CVS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5:53 (UTC)回复
我认为只要有出过唱片的都可视为是广义的歌手范围之内,毕竟歌手又不是需要考证照通过后才准许称为歌手,哪有啥严格的专业不专业之分?就算是电影明星或搞笑艺人偶尔串场出张唱片的,也通常都被视为是歌手。运动员拍月历跟是不是model没有关系,因为是不是model并不是靠拍月历来定义的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月25日 (五) 08:20 (UTC)回复
那么香港明星足球队所有队员,包括谭咏麟、曾志伟、陈百祥之流,都可以加进‘足球员’的分类了!这不是荒天下之大谬吗?--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5日 (五) 08:29 (UTC)回复
会吗?他们还蛮常参与公开比赛,知道他们有在踢球的人可不在少数,以某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这样分类并不离谱,只要不是分类到“职业足球员”里面,顶多可说是广义或狭义的定义差别。要不然您说如果是个中学生参加校队踢进全国赛有点地区性甚至全国性知名度,但又没去比职业赛,到底算不算是足球员?--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月25日 (五) 12:35 (UTC)回复
足球员是一项职业,你所指的只是一项运运/兴趣。同样,有受过教育的人能否称为学者?--113.254.177.247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17:30 (UTC)回复
“职业足球员”是一种职业,但是单纯的足球员都是职业的吗?如果是某国的学生球队,例如日本全国高校联赛的冠军,以踢足球的人来说知名度与实力其实不低,但他们毕竟还是业余选手不是靠踢足球吃饭的,但您说他们不算是足球员吗?学者不是靠有没有受过教育来定义的,学者是指有在从事研究的人,所以您那是犯了错误类比的逻辑谬误。--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月26日 (六) 04:33 (UTC)回复
暂想不到任何例子去辨驳,建议你拿这观点出去跟大众讨论,看看有没有人认同你的观点。维基百科就是这样被世人耻笑--113.254.178.3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5:35 (UTC)回复
写在互助客栈这里不就是在跟大众讨论吗?世人如果想要耻笑维基百科的话,那他们在找资料或写作业时就不要来维基百科找答案。很多事物原本就有广义与狭义的定义,以维基百科的分类来说,通常都会采取比较广义的定义来认定,除非分类本身有额外的明确定义说明。--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1月26日 (六) 07:54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陈肇麒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26日 (三) 12:53 (UTC)回复

返回到“陳肇麒”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