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陳肇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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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麒
編輯陳肇麒何時成為了歌手?--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5日 (五) 05:20 (UTC)
- 曾經為博美娛樂旗下的歌手,亦推出過音樂專輯。CVS(留言) 2013年1月25日 (五) 05:22 (UTC)
- 只是因為羅傑承的關係(同為博美和南華主席),而且出的是用來籌款的唱片,跟外國運動員出籌款月曆道理一樣,大家不會認為那些運動員是模特兒吧。--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5日 (五) 05:31 (UTC)
- 陳肇麒等部份人員與博美娛樂有簽定藝人合約,而且有組織成為正式的樂隊出道,「跟外國運動員出籌款月曆道理」完全不一樣。CVS(留言) 2013年1月25日 (五) 05: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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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本人回覆後,足下無再回應或者討論,並且直接於該條目以「非專業歌手,移除不適合的分類」為理由,肆意刪除該分類。至此,本人暫且補回被刪除的分類,並且在編輯摘要中留下「請教提供相關指引定明,暫且補回被刪除的分類。」CVS(留言) 2013年1月25日 (五) 05:53 (UTC)
- 我認為只要有出過唱片的都可視為是廣義的歌手範圍之內,畢竟歌手又不是需要考證照通過後才准許稱為歌手,哪有啥嚴格的專業不專業之分?就算是電影明星或搞笑藝人偶爾串場出張唱片的,也通常都被視為是歌手。運動員拍月曆跟是不是model沒有關係,因為是不是model並不是靠拍月曆來定義的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月25日 (五) 08:20 (UTC)
- 那麼香港明星足球隊所有隊員,包括譚詠麟、曾志偉、陳百祥之流,都可以加進『足球員』的分類了!這不是荒天下之大謬嗎?--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5日 (五) 08:29 (UTC)
- 會嗎?他們還蠻常參與公開比賽,知道他們有在踢球的人可不在少數,以某個角度來說我覺得這樣分類並不離譜,只要不是分類到「職業足球員」裡面,頂多可說是廣義或狹義的定義差別。要不然您說如果是個中學生參加校隊踢進全國賽有點地區性甚至全國性知名度,但又沒去比職業賽,到底算不算是足球員?--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月25日 (五) 12:35 (UTC)
- 足球員是一項職業,你所指的只是一項運運/興趣。同樣,有受過教育的人能否稱為學者?--113.254.177.247(留言) 2013年1月25日 (五) 17:30 (UTC)
- 會嗎?他們還蠻常參與公開比賽,知道他們有在踢球的人可不在少數,以某個角度來說我覺得這樣分類並不離譜,只要不是分類到「職業足球員」裡面,頂多可說是廣義或狹義的定義差別。要不然您說如果是個中學生參加校隊踢進全國賽有點地區性甚至全國性知名度,但又沒去比職業賽,到底算不算是足球員?--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月25日 (五) 12:35 (UTC)
- 「職業足球員」是一種職業,但是單純的足球員都是職業的嗎?如果是某國的學生球隊,例如日本全國高校聯賽的冠軍,以踢足球的人來說知名度與實力其實不低,但他們畢竟還是業餘選手不是靠踢足球吃飯的,但您說他們不算是足球員嗎?學者不是靠有沒有受過教育來定義的,學者是指有在從事研究的人,所以您那是犯了錯誤類比的邏輯謬誤。--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月26日 (六) 04:33 (UTC)
- 暫想不到任何例子去辨駁,建議你拿這觀點出去跟大眾討論,看看有沒有人認同你的觀點。維基百科就是這樣被世人恥笑--113.254.178.3(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5:35 (UTC)
- 寫在互助客棧這裡不就是在跟大眾討論嗎?世人如果想要恥笑維基百科的話,那他們在找資料或寫作業時就不要來維基百科找答案。很多事物原本就有廣義與狹義的定義,以維基百科的分類來說,通常都會採取比較廣義的定義來認定,除非分類本身有額外的明確定義說明。--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月26日 (六) 07:54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陳肇麒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southchinafc.hk/blog/stevenlo/post/2012-05-23-2322.aspx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621182315/http://www.southchinafc.hk/blog/stevenlo/post/2012-05-23-232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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