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方针第9号:存废复核发还存废讨论程序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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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讨论摘要)
编辑社群经讨论:
- 注意到在经存废复核发还开启的新存废讨论中,有较高的查阅原存废讨论和存废复核讨论情况的需求;
- 认为在新的存废讨论处,附上原存废讨论存档和存废复核存档的内部链接,能够使得查阅更为便利。
正文
编辑- 在《存废复核方针》第3(处理结果)章节第2条“……先恢复后提案至相关讨论亦可”后,增加“重新提交讨论时应于新讨论处附上存废复核存档和原讨论存档的内部链接”;
- 上述修正自公示通过之日起施行。
修正要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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