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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wart 2011年9月3日 (六) 03:45 (UTC)回复

对您给我的留言的回复 编辑

如果您不希望您创建的条目被他人任意修改,最好不要创建。见维基百科:条目的所有权。--Lanwi1(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14:44 (UTC)回复

Re:建议对青豫球迷冲突事件全保护一年 编辑

貌似并没有看见阁下与他人沟通。一味的保护页面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广雅 范 2013年6月6日 (四) 14:32 (UTC)回复

指控他人抄袭时请列出来源。讨论页已经很久没有更新过,双方用户页又找不到沟通记录。何谈“都在讨论页进行”?--广雅 范 2013年6月6日 (四) 15:02 (UTC)回复
多次保护失效时我更倾向于3RR封禁。另,讨论同一议题时不需要新开段落,这样会很难看。--广雅 范 2013年6月6日 (四) 15:07 (UTC)回复

2013年6月 编辑

  您似乎在青豫球迷冲突事件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广雅 范 2013年6月6日 (四) 18:31 (UTC)回复

 
由于滥用编辑权限,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回退不过三原则,您已被禁止一周时间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加入{{封禁申诉}}并说明您申诉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广雅 范 2013年6月7日 (五) 04:2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