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220.134.82.243/存档
36.228.196.94在话题“关于您的提问:海伦清桃父母国籍问题与越南知名度”中的最新留言: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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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称是“越南林志玲”,我看她是“越南后藤希美子”吧!--220.129.79.146(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5:56 (UTC)
奖都是真的,也有奖杯,当事人曾经拍照存证,也曾经拿出来上过媒体。越南林志玲这个称号是媒体给的,不是自称,她母亲是货真价实的越南人。请勿再更动当事人父母国籍,当事人父亲其实是外省人(湖北省云梦县),完全不会说粤语,持有台湾身份证货真价实的花莲市民。当事人过去写的文章,某些内容是为了迎合越南国情而写的。--220.134.82.243(留言) 2013年11月15日(五)19:14(UTC)
- 奇怪了!越南语维基百科原本有她的条目,可是已经被删除。如果你(你)会越南语,有本事就到越南语维基百科再次创建她的条目并对她详细介绍吧!--36.228.198.230(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11:53 (UTC)
- 您很坚持做某些更动,但某些内容维护应该要征询当事人同意。有些细节当事人不曾提过,这毕竟是编写百科全书辞条,不是小说创作。请尊重百科全书编辑重实证的精神,而不当加入个人主观判断因素来做任何辞条编辑-请尊重每一位编辑对每个辞条独立客观性的编辑精神。--220.134.82.243(留言) 2013年11月17日(日)03:08(UTC)
- 您很坚持做某些更动,但从您多变的IP和做法与措词,我已经掌握您的真实身份。我在当事人同意下做辞条维护,内容都是当事人许可的书写方式,您肯定是未经当事人同意任意变更内容的某骚扰者。请您自重,我已经通知当事人准备对您的骚扰采取告诉。--220.134.82.243(留言)
- 我的当事人已经搜证完毕,请您在家准备接受告诉通知。--220.134.82.243(留言)13:36,2013 11月17(UTC)
- 你(你)在法律上告不成的!我又没有诽谤她,你(你)跟她使用法律诉讼来整我,只是为了“钱”罢了!你(你)跟她有比潘佩珠、阮太学、武鸿卿、阮文雄伟大吗?无聊!--36.228.196.94(留言) 2013年11月17日 (日) 14:06 (UTC)
- 证据全在,告诉是否成立,到时候就见分晓。--220.134.82.243(留言)14:09,2013 11月17(UTC)
- 你愈是坚持,证据就愈多。每改一条,历史栏后面都附加一条诽谤证据。依次数加重罚则,希望你有心理准备。--220.134.82.243(留言)14:56,2013 11月17(UTC)
- 你很不怕死,IP愈多,你的行踪愈暴露。我的当事人只是暂时饶你,不是怕你,你最好有心理准备。--220.134.82.243(留言)04:00,2013 11月24(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