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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3年4月12日 (五) 06:04 (UTC)回复

有关塞勒姆女巫案塞勒姆审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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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想更改条目名称,应使用“移动”功能,才能保留条目的编辑历史,也算是尊重原有的贡献者;复制原有内容贴至新条目,并不符合维基常规。虽然两个条目的主要贡献者都是您,但究竟塞勒姆女巫案已有他人实质添加内容,故仍然不妥。--Kolyma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4:15 (UTC)回复

由于Ffffnm讨论 | 贡献)新添内容只是整段复制英文版外部链接贴,并未实质添加本文内容,影响不大。因此,本人建议直接重定向(原条目其他内容应删除)并无大碍,但建议以后勿用此法。--Kolyma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4:21 (UTC)回复

好的,谢谢你严谨的态度,我之后会注意的。--Xf2560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4:24 (UTC)回复

已删除原条目其他内容。由于您已建立塞勒姆审巫案,因此无法自行移动,必须找管理员帮忙。由于另两位贡献者“实质贡献”极为有限,本人认为上述权宜之计并无大碍,除非其他贡献者提出抗议。--Kolyma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4:31 (UTC)回复
好的,谢谢。--Xf2560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4:32 (UTC)回复
我是Ffffnm讨论 | 贡献),不会抗议的,本来我也没帮什么忙,放心编辑吧,会是个好作品的。--chaus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4:46 (UTC)回复
之前真的不好意思了,之后会注意的.--Xf2560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5:43 (UTC)回复
可以到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试试看,不过这个领域较冷,同好恐怕有限。--Kolyma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5:17 (UTC)回复
我刚才在维基百科:专题找了一下,好像也没有相近的。--Kolyma留言2013年4月16日 (二) 15:18 (UTC)回复

re 塞勒姆审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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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周末有时间会抽空搞一下。--♥VC XC 2013年4月19日 (五) 05:30 (UTC)回复

谢谢您,我自己这边也会多加油的~--Xf2560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5:42 (UTC)回复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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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天天 (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18: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