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10年9月

九阴真经

本人与两位(还是一位?)编辑发生编辑战. 对方对讨论页不作回应, 请协助调停—祁勋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2:52 (UTC)

已经再对其用户发出劝喻。但如果情况持续,必要时请到WP:VIP提报。--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0年9月8日 (三) 10:29 (UTC)

问:

问: 我创建的[黑塔利雅]是自己原创的,被Wing说成是侵权,请恢复页面[黑塔利雅],我真的没有侵权—修兵插恋次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9:36 (UTC)

看似侵权,拒绝要求,欢迎其他维基人复查。-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9:53 (UTC)
侵权倒未必,但是[黑塔利雅]是从一个人物列表里抄来的,内容一模一样,我估计是直接把代码拷贝粘贴来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7 (UTC)
该内容与义呆利 Axis Powers重复,没有恢复的必要。如果要编辑请至该条目编辑。--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11 (UTC)

可靠来源与著作权的关系

世界之最列表的来源

如题:很多来源都找不到,吉尼斯世界纪录没有纪录的也不知道正确性。 因为是列表,来源请求模板很难挂。--Peterjiang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5:05 (UTC)

可以挂{{Unreferenced}}模板。--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8:40 (UTC)

危机=中国综合症=大特写?

活火熔城条目剧情一段:

  • 港澳繁体:“一场几乎毁灭洛杉矶的火山爆发的危机最终都能化险为夷。”
  • 大陆简体、马新简体:“一场几乎毁灭洛杉矶的火山爆发的中国综合症最终都能化险为夷。”
  • 台湾正体:“一场几乎毁灭洛杉矶的火山爆发的大特写最终都能化险为夷。”

--Inspec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47 (UTC)

noteTA模板的问题吧--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9月13日 (一) 09:32 (UTC)
原noteTA模板:noteTA |T=zh-hans:活火熔城; zh-hant:火山爆發 (電影); zh-hk:活火熔城; |G1=Movie |1=zh-hans:活火熔城; zh-hant:火山爆發; zh-hk:活火熔城; }} {{Infobox Film | name = 活火熔城 | image = | caption = | director = [[米克·杰克逊]] | producer = | writer = | narrator = | starring = [[汤米·李·琼斯]] | music = | cinematography = | editing = | studio = | distributor = [[20世紀福克斯]] | released = {{flagicon|USA}} [[1997年]][[4月25日]] | runtime = 104分钟 | country = {{美国}} | language = [[英語]] | budget = $9千5百萬美元 | gross = $122,823,468美元 | preceded_by = | followed_by = | cn_name = | hk_name = | tw_name = }}

没看到哪边有“中国综合症”和“大特写”啊 --Inspector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4:24 (UTC)

Template:CGroup/Movie中有{{CItemHidden|zh-tw:大特寫; zh-hk:危機; zh-cn:中国综合症;|The China Syndrome}}。--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8:44 (UTC)
Movie和另外几个特大转换组早该被拆分然后删掉,把一大堆除了同是电影(或电视、艺人)外根本没有任何关联的事物揉在一起,看起来似乎有几分道理,但如此导致的过度转换将层出不穷。--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14日 (二) 04:44 (UTC)
对,有的牵涉范围比较大的名字之类的应该个别转换--Inspector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2:04 (UTC)

问:图片显示红叉叉,怎么回事?

问: 最近打开维基的网页,上面的图片和公式、按钮全都显示红叉叉,无法浏览,想问问是怎么回事?怎么解决? 其他网站的图片都正常显示的,最开始上维基的时候显示都挺正常的,就最近显示不正常,全是叉叉! 看过一些解决方案,像什么图片过期了、修改浏览器设置、安装Adobe flash player、安装Java等等都试过了,均不能解决本网站的问题,比较奇怪的是,其他网站的一切显示都正常,就与维基相关的网页显示不正常。

Hrcren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4:37 (UTC)

阁下应该是中国大陆人士吧,感谢我国伟大的GFW吧!解决方法之一:点击最上方的“参数设置”,进入“小工具”,找到“中国大陆专用工具”,在选项“显示被ISP封锁的图片”前的小格子里打钩。此方法若不行,烦请您再来这里报告吧。-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5:30 (UTC)

问:文章里的香港译名被人删除和改成台湾译名

问:我原本在婚纱小天使里的每个角色写了香港的译名上去,后来有人把台湾的译名补上去,之后又有另一个人把香港译名删除,只留下台湾的译名。之后我把香港的译名写回来,但始终被删除,究竟为什么?还有为什么虽然编辑文章时是台湾译名,但显示时有些角色会自动变成了香港译名,有些依然是台湾译名,为什么会这样的? —HanasakiMomoko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5:17 (UTC)

金庸

近日不断有金迷编辑把大段金庸新修本之文字原文照录加入不同之金庸小说角色条目中, 有侵权的问题。请大家多留意并协助找出其他侵权角色:

祁勋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3:34 (UTC)

如何请求更名并清除用户页及会话记录

Declaration:这是一个刚刚登记的傀儡账号,仅用于本次求助,下文并非与此账号有关。
账号管理人由于某些因素需永久停用账号并最大限度清除个人资料,根据Meta:消失的权利#替代方法,账号管理人希望申请:

  1. 更改用户名
  2. 删除用户页及会话页,包括清空全部记录

由于只有“更改用户名”请求页,故不知删除用户页及会话页的请求,该由何处提出? 谢谢。Shortangle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8:43 (UTC)

可以用{{d}}请求快速删除自己的用户页和对话页,或者直接找管理员删除。118.171.46.130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4:32 (UTC)
把{{d|O1}}添加到你的用户页面或者讨论页面。 AlexHe34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5:56 (UTC)

关于书籍中古代绘画和书法作品的引用

请问在出版书籍中罗列的古代绘画和书法作品图片,要用什么方式上传到维基共享,要用合理使用吗?--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0:27 (UTC)

一般应该用{{PD-art}}吧,但是要尽量说明清楚作者和来自哪本书。此外,雕塑等非平面的艺术作品则不能用这个标签,而且合理使用恐怕也不行,除非有确切证据表明无法自由拍摄到该作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5日 (六) 01:55 (UTC)

有关IP用户创建新条目时发生异常的紧急求助

(此求助曾经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IP用户创建新条目时发生异常提出)

该内容已确认于9月21日:“容许IP创建条目的投票已结束,对比票数门槛,初步结果为试行三个月,请继续参与讨论。”

而于今日试图创建新条目,报错依然如故:

权限错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跳转到: 导航, 搜索 根据以下的原因,您并无权限去编辑这个页面:

本网站对创建新页面的权限进行了限制。您可以编辑已有的页面,或者注册一个账号创建新页面,或者在Wikipedia:条目创建请求提交您的条目。

你可以查看并复制本页面的源代码:

并有报告称有关之设定经已进行,而至今以IP用户依然无法创建新条目。烦请尽速处理,谢谢!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6:43 (UTC)

不是说经讨论后,先公告三天再开始吗?—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6:45 (UTC)

(:)回应刚刚还巡查了几个IP创建的侵权条目呢。--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9:10 (UTC)

(:)回应,明白了,现在已经可以用了,谢谢各位的协助…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5:51 (UTC)

问:

问: 我看WIKI,有文字,无图片显示。 ,请教如何解决?谢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9月26日 (日)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问:

问: 我看WIKI,有文字,无图片显示。 ,请教如何解决?谢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9月26日 (日)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 (:)回应,如阁下因在中国大陆地区而出现无法显示图片,且持有注册的用户名,可尝试:登入后在右上角“偏好设定”之“小工具”→“中国大陆专用工具”中,选中“显示被ISP封锁的图片”,再按“保存偏好设定”。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6日 (日) 04:44 (UTC)

{{中国文学名著}}

关于{{中国文学名著}}这个模板,其中史书部分在下认为属于历史学范畴,不应归在“文学名著”模板下。--Bcnof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16:57 (UTC)

其实不止史书,那些四书五经十三经大概只有诗经能算文学名著。反倒是史书中的四史(尤其史记)有时还会被视为文学名著。但后面的二十本就几乎没有了。ffaarr (talk) 2010年9月26日 (日) 11:23 (UTC)
前四史好像文学价值高点,特别是史记,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后来的有些作品评价其实不太高,例如在清朝文字狱盛行时期产生的明史,对于史实多有所隐晦。 AlexHe34 (留言) 2010年9月26日 (日) 14:14 (UTC)

关于分点岁差条目

目前分点岁差条目有用户持续加入大量未维基化的资料,其中有附参考资料,不过有些参考资料的作者为王金甲,和用户名称相同,而目前的编辑方式是在将新的资料直接加在原有资料之前,目前已将条目由14K扩充到28K,而个人又无法确认加入内容的正确性。

想请问

  • 这样算不算破坏
  • 其加入的内容算不算原创研究
  • 对于这样的情形,不知大家认为可以如何处理

谢谢--Wolfch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4:19 (UTC)

希望各位就这様的修改提供意见或更好的处理方法。

在同一台电脑上编辑条目时同时使用两个不同浏览器,且一有登入,一无登入,是否违法?

假设某人在同一台电脑上:使用IE没有登入账号编辑条目,为IP用户;但又使用Chrome登入账号编辑条目,为注册用户。这种编辑情况是否允许,抑或违法?--今古庸龙DragonCube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0:24 (UTC)

只要不要被认定是不当使用傀儡就可。但其实可在不同浏览器同时登入也没问题--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2:08 (UTC)
但根据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中的编辑计划页面以多于一个账号贡献同一个条目,不建议如此编辑条目--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2:14 (UTC)
(:)回应,无登入的状态并不涉及第二账号,故应无可能涉及“傀儡”及“多重障号”问题。账号持有人并未被加入“必须登入”之义务。事实上,用户出于自身考虑(如使用公用电脑,或操作原因等)不登入直接编辑是常有之事。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3:30 (UTC)
(:)回应,无登入的状态也算作傀儡IP地址,而且今古庸龙的情况并非出于自身考虑,故不适用--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3:45 (UTC)
(:)回应,只要非属恶意使用,不应被有所动作。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4:50 (UTC)
假设一个条目,某用户登入账号后编辑条目,三分钟后退出账号以IP用户编辑条目,三分钟后又登入账号编辑条目,诸如此类。虽然条目的编辑内容没有争议,但是这种一下注册用户一下ip用户的编辑条目,是否涉及“傀儡”或“多重障号”呢?--今古庸龙DragonCube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4
17 (UTC)
(:)回应,根据傀儡的特征,“ Anyone who uses multiple accounts in good faith is not violating any policies, shall face no action, and no attempts shall be made to determine if such accounts are linked”(出于善意使用多重账号并不违反任何政策,不应被有所动作,亦不应被尝试探测其账号是否有连系),只要没有恶意的使用(投票,编辑战,出于坏目的的多账号编辑等),不仅是登入及登出状态,即使是登记两个账号,亦不应视为被禁止,且不应被探测其关系。请留意,出于自身方便考虑等以登入/登出状态编辑同一条目,而不是“为了制造多人参与的假像”,不应被视为恶意使用。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4:33 (UTC)
(:)回应但同时又要注意逃避监察一项“建立多重账号以干扰或误导其他人对您的贡献的了解是属于违反此方针的行为。”--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4:38 (UTC)
(:)回应,除非是恶意使用。恶意的行为才会有监察问题,如出于善意,例如:
隐私:如用户编辑一些在自己的家庭、社交圈子或专业圈子中颇具争议的条目,而那些群体已知悉自己在维基百科进行编辑的事,或根据用户在用户页上公布(或曾公布)的资料能被追溯到自己的真实身份的时候,用户可选择使用另一个账号进行编辑,以避免他/她在该领域的编辑行为或其它维基百科行为影响到自己的现实生活。

,则该等防止他人了解贡献的做法显然没有恶意,其保护自身的因素当应被优先考虑,而善意因素之具体情况并不需公布于众。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4:52 (UTC)

(+)赞成61.206.112.126阁下所言的【出于自身方便考虑等以登入/登出状态编辑同一条目,而不是“为了制造多人参与的假像”,不应被视为恶意使用。】,正是我所发问的情况。没有恶意使用、不参与编辑战与投票等,但出于自身方便时以登入状态、时以登出状态编辑同一条目。但若是登入/登出状态下编辑不同条目,这种行为是否也被允许的?--今古庸龙DragonCube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5:06 (UTC)

(:)回应注意其他人是不会在此因为有一个人支持你而不把你捉掉,而且你每隔三分钟登入或登出来编辑很难令人信服你是出于自身方便考虑。更何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5:49 (UTC)
(:)回应还有,61.206.112.126所言的‘出于自身方便考虑等以登入/登出状态编辑同一条目,而不是“为了制造多人参与的假像”,不应被视为恶意使用。’并没有纳入方针,我给你网页Wikipedia:傀儡是用作参考,尽量在不违反方针的情况之下行事。但始终做事的是你,我也阻不到,只要求三思而后行--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5:57 (UTC)
(:)回应最后一点提示,你现在要依从的不是方针里的“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而是“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6:01 (UTC)
(:)回应,我考虑到Anyone who uses multiple accounts in good faith is not violating any policies, shall face no action, and no attempts shall be made to determine if such accounts are linked 被作为了一个基本原则。善意与否用户自身应心知肚明,有破坏行为发生时,恶意多用户问题自然会浮出水面,遭到追诉。而若确实是出于善意,也不会有破坏发生,自然不应被attemp to determine if such accounts are linked亦自然不会被追诉。另外,“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本应是“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绝对补集,根据“法未禁止即许可”原则,如前两者之间存在未定义部分,所有“被视为滥用多重障号的行为”(禁止的)之外的行为,应被视为默认许可。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6:24 (UTC)
(:)回应不要误导他人吧。Wikipedia:傀儡开首已标明
要遵守此方針,簡而言之有三點:
不要操作傀儡帳號
不要試圖藉着呼朋引伴參與討論來擾亂討論的進行(真人傀儡)
不要成為其他人的真人傀儡
而“维基百科的预设立场是:所有注册用户应只使用一个账号进行编辑。”也明确指出维基是不希望有人无故使用傀儡,所以阁下所言的“应被视为默认许可”有待商确--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6:35 (UTC)
虽希望使用一个账号,但用户善意使用多账号的自由仍受保障(当然,亦有建议自行介绍账号关系)。无恶意无破坏的多账号,不应受到追诉。
此外,多账号,不登入,使用代理服务器等,亦可能是用户的安全考虑(尤对某地区而言,曾长期打压维基百科并有针对维基人迫害的记录)。对用户名做出超过必要程度的限制,可能对用户的安全造成威胁。
当然,这是基于我希望并善意推定使用多用户名的用户是出于善意的。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16:48 (UTC)
我也知道,我第一句也指出“只要不要被认定是不当使用傀儡就可”。但始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地地为何要露出一大痛脚被人捉?而且好多时维基的争议都是由这些小事引起,那我们是否应该避免这些事的发生--  废 话  +  2010年9月27日 (一) 16:54 (UTC)
可以考虑到因为电脑操作系统或浏览器存在问题,或者出于各种考虑而禁止了cookies,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本讨论所说的情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8日 (二) 04:09 (UTC)

问:请删除枫定蓉资料

问: —118.169.33.249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6:40 (UTC) 我申请微笑贷却无法通过 门槛好高喔?可否放宽点.还有申请ㄉ人申请好久ㄌ.它们等著救命用.再不通知有过没过.生活会出现问题.请协助.3q. 新竹市赛夏族枫定蓉5/18 请把以上发问的问题删除可以吗..已经很久了..问题也解决了.请不要再存档了.麻烦您们了.3.Q.Q...

                                    楓定蓉 99/09/28日

香港回归及澳门回归词汇中立性问题

“来源请求”这样的蹩脚语句是该改一下了吧?

如题。详见Template talk:Fact。 --Patcre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03:06 (UTC)

建议改为“需要来源”(英文:Citation needed)。--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0:10 (UTC)
不说还不觉得,一说还真觉得有点意思不明。 AlexHe34 (留言) 2010年9月30日 (四) 10: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