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仲裁委员会/选举/征求意见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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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选举征求意见总汇
- 组成:仲裁委员会由七至十三名委员(仲裁员)组成,并由一名无仲裁权的行政员担任召集人。用户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担任仲裁员:
- 预讨论:具有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的用户可以于2024年9月23日前一周内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发起仲裁委员会选举的预讨论,此后的提名流程即在该讨论下进行。在预讨论发出后,应在公告栏发布公告,并公示7天。
- 提名:用户可以提名自己或别人为仲裁员。提名期限为10月1日 00:00—10月8日 00:00。任何在此时间段外做出的提名均无效。若在此期间没有任何符合资格的提名候选人出现,则此次讨论结束。符合资格者,经行政员确认,即获得正式提名资格,并将统一进行选举,且分别设置个人选举页面。
- 投票过程:
- 发表意见: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起二周内,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发表意见,包含提问及讨论等。二周后,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问题,而其他使用者则不应再提出新问题或继续展开讨论。10月28日 00:00后可开启投票程序。
- 投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周。在提名开始时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且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未被封禁或禁制编辑维基百科命名空间的用户可以投下支持票、反对票或中立票。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中立票属于无效票,仅将在临界情况下被考虑。
- 监票: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且未参与仲裁委员会选举,则由符合条件的监督员进行监票工作。
- 计票和评估:在投票时间结束后,由监票者计算出得票比率,并由行政员按得票比率递补席位,得票比率低于50%自动视为无法当选。
- 执行结果:若投票通过,行政员或监管员将赋予被提名者仲裁员权限;不通过则做出相应的操作。
- 人数不足:若当选委员者不足七人,应考虑重新进行提名、投票环节,直到当选委员数量大于七人;
- 人数超限:若当选委员者大于十三人,仅选取按得票比率前十三者授权,剩余候选人视为未当选。
- 执行结果:若投票通过,行政员或监管员将赋予被提名者仲裁员权限;不通过则做出相应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