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生者传记/存档一

最新留言:13年前由Mewaqua在话题2010年5月方针更新的讨论内发布

本文没有翻译完成,不可以作为正式方针

本文没有翻译完成,不可以作为正式方针。再说,英文维基的正式方针可以直接不经过讨论搬到中文维基吗?现先将该标识去除,希望大家讨论以后在决定。-无名无形 05:53:13 2006年3月10日 (UTC)

先放在这里吧:{{proposed}} -无名无形 05:54:54 2006年3月10日 (UTC)
一时糊涂,看错了模板,原来是“非正式方针”模板。不过也先去除,翻译完成后再讨论比较好吧。-无名无形 05:58:41 2006年3月10日 (UTC)

提议:生者传记成为中文版正式方针

Wikipedia:生者传记已经翻译完成。由于生者传记的课题已经开始受到注目(Jimbo于Wikimania06的演讲),英文维基更将其从指引提升到方针,因此我觉得在中文版也有必要开始重视生者传记的问题。

如果您不想看一大串文字的话,以下简单的文句要是生者传记的大致内容,与成为正式方针之后的影响:


生者传记的条目需要严格地遵守中立的观点,并引用十分可靠的来源。生者传记中任何不中立且未引用可靠来源的负面或毁谤叙述,可以被立即回退且不受三回退原则的限制;而若是只拥有如此叙述的新条目可以被快速删除。另外,也要同时留意该人物的隐私,与妥善处理条目主角所做的编辑。


我定了一个简单的流程表,大家可以依此讨论:

  • 9月6日~13日:校对本文的文句,及翻译、校对未翻译完成但十分重要的Wikipedia:可靠来源
  • 9月13日~23日:讨论是否对于本方针进行细部修订。要在9月23日提出一个稳定的版本。
  • 9月23日~10月7日:举行投票,决定生者传记是否能成为正式方针。

--笨笨的小B | 20巷 05:16 2006年9月6日 (UTC)

  • 支持。这两天关于倪震 (香港)条目发生的纠纷正是这个问题。可以预见以后类似的问题会越来越多。 -Munford 04:02 2006年9月11日 (UTC)
  • 非常赞成这种做法。提个建议,如果在23日之前没有什么人反对的话,可以直接成为正式方针,不必进行投票(无人反对也就是一致同意,这是我们讨论问题最好的处理方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8 2006年9月13日 (UTC)

提供一个过往的争议案例,内湖虐猫事件编辑期间的讨论内容。--笨笨的小B | 20巷 10:10 2006年9月13日 (UTC)

  • 非常肯定这样的做法。英文版的方针是在去年年底John Seigenthaler Sr.那个事件时,被大力讨论。为尊重他人,支持这则成为正式方针。--KJ(悄悄话) 15:44 2006年9月13日 (UTC)
赞同这样的做法,但不赞同不进行投票:没公开议定的正式方针容易落人以“内定”的口实。至于投不投票可以再商议。
修订小B的流程表如下:

注:

  1. ^ Wikipedia:回退不过三原则的内容比英文版少;Wikipedia:中立的观点的内容与英文版有出入。这两方面是否需要整理?
  2. ^ 可商议是否举行

zzz....很困 找我 22:02 2006年9月13日 (UTC)

  • 现在发言不知道会不会太晚?“并得引用其十分可靠的来源”里的“得”是ㄉㄜˊ还是ㄉㄟˇ?前者是“可以”,后者是“必须”。我想,在这里应该是“必须”。为了避免有误会,建议把“得”改成“必须”。--mingwangx (talk) 17:24 2006年9月24日 (UTC)
既然这么长时间也没有什么人反对,就不必投票了(达成共识),直接就可以成为正式方针。如果没有意见,我过两天就改成正式方针--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57 2006年10月13日 (UTC)
我已经改成正式方针--百無一用是書生 () 08:51 2006年10月18日 (UTC)

忽发奇想

如果有一个维基人突然成为了具知名度的人士(如从政之类的),那他可不可以撰写有关自己的条目?谢谢各位解答哦。-费儿(费儿的留言簿) 2007年5月9日 (三) 08:32 (UTC)

不能自己写自己,但即使由其他相熟的维基人去写却没问题。例:吉米·威尔士黄世泽Stewart~恶龙 2007年5月9日 (三) 11:01 (UTC)
根据Wikipedia:生者传记这个正式方针,维基百科不鼓励人们撰写关于他们自己的新条目或大幅扩充现有的该等条目,仍欢迎条目主角编辑条目以修正有问题内容。 -- Railhk0512 2007年5月9日 (三) 11:03 (UTC)
重要的是不能违反维基方针,像是意图删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报导。--RalfX2007年5月9日 (三) 12:12 (UTC)
可惜江岷钦条目已发生这个问题,无疑是维基百科自打嘴巴。-- 百楽兎 2007年5月10日 (四) 00:09 (UTC)
不能这样说,江岷钦他在不了解维基百科方针的情形下,未经讨论私自以IP用户方式上来删除他的条目。条目被保护后才循申诉管道要求删去他的条目。他要求删去的部分已经是经媒体报导的,因此他的要求并不合理。—Ellery 2007年5月10日 (四) 00:37 (UTC)
确实不合理,但现在的事实是中文维基百科接受了江岷钦的申诉,之前的讨论也不了了之,所以我说维基百科自打嘴巴。-- 百楽兎 2007年5月10日 (四) 04:59 (UTC)
我已经恢复了江教授页面的编辑纪录。--Theodoranian|虎儿 =^-^= 2007年5月10日 (四) 05:34 (UTC)
我的看法不一样,我觉得可以查证的事实不能与条目内容的偏颇混为一谈,原始的条目有明显贬低他的意味,除了他的简历外,只叙述了他抄袭文章的争议与诉讼事件,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这是故意攻击他所写的内容,虽然都是经过报导的事实,但立场有失中立的条目本来就应该修正,我个人建议如要恢复已经删掉的内容,原文应多叙述江先生的其他事迹后再加入那个部分比较妥当,这样的话江先生应该就没有理由再抱怨。--robinhou 2007年5月10日 (四) 11:30 (UTC)
问:“自我宣传”控罪的成立,是跟……
a)跟“张贴的资料的真实性相关”?还是跟……
b)跟“张贴者本身是不是相关资料的主角”相关?
如果张贴的资料,是张贴者自己经营的网站的资料,或自己的作品(例如论文、演出、教材等等)的资料,甚至自己个人的资料,那么,即使资料真实,是否构成“自我宣传”?—Xtctjames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4:06 (UTC)

润饰引言

为了周延及维护维基的正确性,我在不更动内容下,将部分引言润试为‘在维基百科中作出任何具争议性的的宣告者都必须负举证之责﹔特别是在世人物的传记上更要如此。’。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该条目非牵涉生者传记(如马鹤凌)而不需负举证之责。另外,也可将适用范围扩及“互助客栈的讨论”、“重定向”。--winertai 2007年8月9日 (四) 04:58 (UTC)

部分政治人物的生者传记易发生冲突

无意间踏入编写马英九生者传记时,却遭遇其中的编辑战,故有感而发想以此讨论,希望有优秀的人才能进行修正。
虽然进行生者传记的编写仍多少存在未定之论,但写到政治人物时,其社会国家的重大影响不可忽视,虽然生者传记定义已经清楚,但仍有许多人借由误论生者传记来隐恶扬善,或是把持前项立场却又在编写其他政治人物条目时,再以误论生者传记形成隐善扬恶,而引发的许多冲突,亦造成许多政治人物的生者传记趋向于非褒即贬的两极化,而非在讨论中逐渐找出最佳方案进行修正,使原本应有的正反评析不可见到,条目品质难以提升。

以下是仅是我遭遇到的状况,对事不对人,并无抨击与引起争议的打算,出发点为提出想法减少往后类似的争议。
还请关心此议题的大家多多帮忙减少编辑战的发生。
在编辑时:
1.许多维基人编辑时,忽略可供查证条目所言:可供查证,而非调查内容是否属实常被忽略而已来源不实被删除。
2.在台湾各大报、刊物变成删除时所举的可疑来源。
台湾各大报刊,有人认为各具其政党色彩,然而并没有被中立的观点条目认为有任何不中立的存在、或是有恶意攻击的内容存在,少数的内容被当事人认为恶意时,当事人也多会对报社提出毁谤或妨害名誉等告诉,亦不属小报所做的虚假的报导,所谓虚假报导是制造假新闻。应不至于成为可疑的来源,引用此类来源进行评析时,也是遭到删除。而改用不具色彩的第三方来源(如同党派市议员在市议会咨询的会议纪录)时也遭遇到删除而非修改。

再来是中立的观点:
中立关点条目写出:没有偏向(Bias),公平的陈述所有的观点。
我想所有观点这个词,就包含了正负两面的观点。 但是负面的资讯就当成是对条目偏向的报导来做删除的动作。 维基说:所谓“中立的文章”的解释是“描述具有争议的观点,而不强加该观点”。 我想争议不是不可写吧?重点是口气与语调的文笔是否恰当,若是编写人内容发生偏颇, 应该是将多加的美化丑化去掉,但是正负面的资讯应以平铺直叙的方式保留。

最后是非原创研究: 这一项争议较小,简单述之: 许多被删除处都有提供来源资料,并非由撰写的维基人凭空想像虚造, 但是许多褒扬的内容却缺乏来源,或是政治人物的主张亦无来源可考,对传记本人亦会造成形象的美化,这将使传记人物与真实人物存在差距,失去编写的意义而不自知。

本次尝试编写生者传记时发现困难度颇高,还请大家想出消弭这些条目时常发生编辑战发生的办法。

最后,在编写完本篇讨论,我觉得在编写负面资讯若有争议,为避免误导,因先自条目中取下进行讨论,确定编写笔调中立为是。
而其他的资讯包含正面的资讯也必须提出如同提出负面资讯时的谨慎性,而非现在编写讨论时,
负面以外的资讯缺乏来源、无法查证、非原创研究时,都遇到缺不补还视之有理的情况,总结目前有争议的这类条目,实难提升品质。

正面的字句也令真实人物获益,为何不删除?

“ 涉及真实人士时,他们有可能受害于你的字句。我们不是小报新闻,我们是一部百科全书。[3] ”

若负面的字句令真实人物受害,则正面的字句也令真实人物获益,为何不删除?58.63.21.21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13:32 (UTC)

  • 正面内容如果是事实错误,应当被修改或删去,如果正面内容看似无误但语气不恰当,用户也可以改写,用户亦可在有疑问的无资料来源内容加上{{Fact}}请求资料来源,另请看Wikipedia:可供查证。--Mewaqua 2008年9月6日 (六) 15:15 (UTC),后有修改

关于生者照片的问题

有没有什么约束?总感觉似乎在哪里见过似的。—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10日 (五) 04:26 (UTC)

您所说的大概是不能单纯以描述在世人物长相为目的,于在世人物条目中合理使用具有版权的人物肖像图片。—Charlotte1125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8:00 (UTC)

2010年5月方针更新的讨论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12月#更新生者传记方针。--Mewaqua 2010年5月4日 (二) 17: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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