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计划(德文:Z-Plan)是一个德国海军的造舰发展计划,该计划预计自1935年开始,大幅度翻新和重建该国在海上的军事力量。

德国级袖珍战列舰希佩尔上将号于1934年大西洋上
德国袖珍战舰所用的28cm主炮
Z计划中的齐柏林伯爵号航空母舰是德国唯一一艘曾经下水过的航母
希佩尔海军上将级重巡洋舰是Z计划中船舰类少数被真正造出的战列舰

一战之后 编辑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德国的武装力量因《凡尔赛和约》而被大大的限制。对于海军来说,和约中为了限制德国海军,规定德国海军只能拥有6艘10,000吨级战列舰,六艘巡洋舰,12艘驱逐舰以及12艘鱼雷快艇。而在1919年公海舰队斯卡帕湾德军官兵的秘密行动下集体自沉。顿时令这个德国海军家徒四壁。之后根据和约,新的建造计划被提上日程。战后第一艘条约型舰——艾姆登号轻巡洋舰建成。在此之后德国进一步建造了三艘“K级”轻巡洋舰——柯尼斯堡号、卡尔斯鲁厄号、科隆号。并且建造了“K级”的改良型号——莱比锡号和纽伦堡号。由于和约中规定德国海军必须替换掉所有战列舰,而且每艘战舰的吨位不得超过10,000吨,德国海军提出了一个新的舰种——装甲舰。其设计中首要目的是破坏海上通商,其最主要的设计理念是“要比巡洋舰猛,并且比战列舰快”1。该舰种首舰为德国号,装备6门(3X2)11英寸火炮,并且航速高达28节。其后又建造了舍尔海军上将号以及施佩伯爵号。这些装甲舰被其他国家称作“袖珍战列舰”。

纳粹执政初期 编辑

在1933年之后,阿道夫·希特勒开始担任德国魏玛共和国)的总理,随即撕毁凡尔赛和约,系统的重建武装力量。 随后德国海军将原定的装甲舰D号和E号,改进为战列巡洋舰,即沙恩霍斯特号战列巡洋舰格奈森瑙号,该两艘姊妹战列巡洋舰装配了9门11英寸主炮(前二后一,三联装),取代了原先的6门主炮。

与此同时,俾斯麦提尔皮茨的设计建造计划也进入了研讨阶段。对于俾斯麦级,最初设计安装13寸主炮。但由于法国海军迅速的崛起,导致德国海军不得不将这两艘战列舰重新设计。在这段时间,德国为海军制定了庞大的重建计划,Z计划也得以改进并发展。

“巨兽”与“狼群”的抉择 编辑

在Z计划以后的改进中,两种海军重建的指导思路被提了出来:

  • 重建一个大型的,足以同时对抗英国和法国的水面舰队。该思路,以当时德国海军总司令埃里希·雷德尔的观点代表。
  • 建造一个数量庞大的U-潜艇群,同时配合装甲舰破坏敌人的海上交通线。这种思路则由一战时曾驾驶过潜艇,后来任海军司令的卡尔·邓尼茨提出。

但是,必须要指出的一点是如果德国要破坏英国在大西洋的海上交通线,德国海军的战舰将不得不通过由皇家海军称霸的北海。于是德国选择了前者。

建造计划 编辑

在两艘俾斯麦级建造的这段时间,往往被称为德国海军的过渡时期。这段时期里同时建造了三艘重巡洋舰希佩尔海军上将号布吕歇尔号欧根亲王号。而之后,则被称为德国Z计划中的“六年造舰时期”(1939年-1945年)。在Z计划中所有现代化战舰都计划在这六年内完成,包括:

第一个航空母舰齐柏林伯爵号建造开始于1936年,同级二号舰定于1938年开工。到了1939年中旬,随着俾斯麦号和提尔皮茨号的下水,三艘改良型战列舰(H级战列舰)开始铺设龙骨。与此同时,Bf 109战斗机以及容克Ju-87施图卡轰炸机的舰载型也开始研究。但十分不幸运的是,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所有巨大而昂贵的建造计划消耗了大量贵重的原材料,影响了陆军和空军的发展和运行。

最后,几乎所有战列舰的建造计划都被取消,并将其所需的材料以及拆卸下的材料,用于建造更多的U-潜艇

注释 编辑

^ 注解1:这种设计思路和原来的战列巡洋舰设计思路有些相似,但战列巡洋舰仍是为海军炮战的主力舰而设计,但装甲舰则是为了破袭战而设计。

参考 编辑

  • Hillgruber, Andreas "England's Place In Hitler's Plans for World Dominion" pages 5–22 from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istory, Volume 9, 1974.
  • Overy, Richard & Wheatcroft, Andrew The Road To War, Macmillan Press: London, United Kingdom, 1989
  • Nolte, Maik: "... mit Anstand zu sterben verstehen.": Flottenrüstung zwischen Tirpitzscher Tradition, strategischer Notwendigkeit und ideologischem Kalkül 1933 - 1943, Der Andere Verlag: Tönning, Germany,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