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可
函可(1612年—1660年),俗姓韩,俗名宗騋,字犹龙,法名函可,法字祖心,法号剩人,广东博罗人,明末曹洞宗诗僧,也是清初函可案的主角。
生平
编辑早年经历
编辑函可原名韩宗騋,为明朝南京礼部尚书韩日缵之子[1]。崇祯九年(1636年)父亲病逝北京,二十九岁的函可因而到江西庐山出家,拜曹洞宗第三十二代名僧道独禅师为师,法名函可。崇祯十二年(1639年)道独为函可剃度,并立函可为传衣钵之第二法嗣。
函可案
编辑顺治四年(1647年)函可于南京被逻卒搜出“逆书”《再变记》,记载顺治二年(1645年)至顺治三年(1646年)的事变。后定罪流放沈阳,为清朝流放东北的第一人,因而亦有“清代第一宗文字狱”之说。次年春,函可抵达沈阳,到戍所仍吟咏不辍,并与同样被流放的人共同筹组“冰天诗社”,堪称东北文人结社风气的滥觞。顺治十七年(1660年)卒于沈阳,享年四十九岁。
著作
编辑著有《千山诗集》二十卷(补遗一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