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昇
开元年间,官至侍御史。二十八年(740年),礼部尚书杜暹病亡,太常谥曰“贞肃”,时刘同昇任右司员外郎,与都官员外郎韦廉认为杜暹有忠孝之美,谥号不能彰显其行,建议驳回。最后杜暹谥号被重拟为“贞孝”。
天宝元年(742年),授朝散大夫、户部郎中。同年,作《大唐圣祖元元皇帝灵应碑颂》。其他作品有《对大夫祭判》《对不供夷盘判》。
刘同昇的母亲是颜允南的从祖姑母。刘、颜两人齐名,长大后交好,颜允南曾写信给刘同昇,中书舍人孙逖见后惊叹道:“古人之作。”
天宝三载(744年)二月,刘同昇在晋陵郡(常州)太守任上与河南尹裴敦复、南海郡太守刘巨鳞征讨海贼吴令光。闰二月,吴令光伏诛。天宝五载(746年)刘同昇仍在晋陵郡太守兼江南采访处置漳潮等六郡经略使任上,任内任颜允南为江南经略判官。又曾兼江东道采访使。
刘同昇曾瞻仰润州鹤林寺径山大师。天宝十一载(752年),径山大师圆寂。李华作《润州鹤林寺故径山大师碑铭》,提到“故采访使常州刺史刘同昇”,可见刘同昇已故。先前约天宝六载(747年),晋陵郡太守已为林洋,未详刘同昇因何去职,是否卒于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