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尉中国中国古代官名。

秦始皇派大将蒙恬北逐匈奴取河南地(今河套地区)后,在北地郡北部所置军事长官,驻富平县城(治今吴忠市西)。级别比将军略低。[1]

汉代较大的、国分南、北部,各置都尉一人,统郡国兵,负责地方治安。在蜀郡设蜀郡北部都尉、北部冉𩧪都尉。西汉地节三年(前67年)改汶山郡置蜀郡北部都尉,属蜀郡。治所在汶江县(今四川茂县北三里)。辖境相当今四川茂县、汶川松潘理县等县地。东汉延光三年(124年)改为汶山郡。南齐复置北部都尉,属益州。治所在今四川茂县北三里。南梁普通三年(522年)改置北部郡

西晋置北部都尉,为匈奴五部都尉之一。北部帅为匈奴北部长官,掌统帅其部众。晋武帝太康年间,改匈奴北部帅置北部都尉,统率四千余落,居新兴县。太康末南,刘渊曾担任。[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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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经注》卷三:“河水又北径富平县故城西,秦置北部都尉治县城。”
  2. ^ 晋书·北狄传》:“魏武帝始分其众为五部,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魏末复改帅为都尉......北部都尉可四千余落,居新兴县。”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