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尉
北部都尉,中国中国古代官名。
秦始皇派大将蒙恬北逐匈奴取河南地(今河套地区)后,在北地郡北部所置军事长官,驻富平县城(治今吴忠市西)。级别比将军略低。[1]
汉代较大的郡、国分南、北部,各置都尉一人,统郡国兵,负责地方治安。在蜀郡设蜀郡北部都尉、北部冉𩧪都尉。西汉地节三年(前67年)改汶山郡置蜀郡北部都尉,属蜀郡。治所在汶江县(今四川茂县北三里)。辖境相当今四川茂县、汶川、松潘、理县等县地。东汉延光三年(124年)改为汶山郡。南齐复置北部都尉,属益州。治所在今四川茂县北三里。南梁普通三年(522年)改置北部郡。
西晋置北部都尉,为匈奴五部都尉之一。北部帅为匈奴北部长官,掌统帅其部众。晋武帝太康年间,改匈奴北部帅置北部都尉,统率四千余落,居新兴县。太康末南,刘渊曾担任。[2]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