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棠,字思召,号练溪,直隶丹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进士。授桐庐县知县,调任金华县,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广东道试监察御史,十五年五月实授。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复除河南道御史,四年巡按陕西,七年(1528年)由监察御史升任江西南昌府知府[1]。历任庆远府、衡州府知府,十三年十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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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孙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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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桐庐县知县 正德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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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杨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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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显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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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庆远府知府 嘉靖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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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叶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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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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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衡州府知府 1534年-15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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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杨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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