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应治(1556年—1621年),君衡鼎石,学者称鼎石先生明朝政治人物,浙江鄞县人。[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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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明朝新庄周氏,父周国华[2]。大明万历八年(1580年),登进士。任分宜县县令,颇有政声。万历十五年(1587年),升南京吏部考功主事。万历二十年(1592年),升山东提学佥事。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迁广东左参议,广东任上,在惠州天泉书院,集一时学者名士[3]。旋又升云南安抚使,奉命安抚赵可怀,受重伤致仕回乡。

家居修养期间,尽力侍奉祖母,有孝名。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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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宏富。

  • 《星轺玉笈》
  • 《证道编》
  • 《至道编》六卷
  • 《山东壬午死事七忠传》
  • 《石窗副墨》
  • 《霞上草》
  • 《明湖讲录》
  • 《圣学传心》
  • 《玉几山房文集》十卷
  • 《广广文选》二十四卷,入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
  • 《霞外尘谈》十卷,入选《四库存目丛书》[4]
  • 繤修《分宜县志》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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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应治. 浙江历史名人辞典. [201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1). 
  2. ^ 以学为业,以退为高——鄞州(县)浮石周氏述略. 古村旅游. [201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08). 
  3. ^ 惠州书院考述(上). 惠州史研究. 2008-08-04 [201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1). 
  4. ^ 历代著述•子部•小说家书. 宁波文化网. 2008-06-13 [201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