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凤仪(1480年—?年),字应韶,号六亭湖广宝庆府邵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唐凤仪
大明左都御史
籍贯湖广宝庆府邵阳县军籍
字号字应韶,号六亭
出生成化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1481年)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金氏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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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书经》,行一,由府学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湖广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年二十九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百八十名,第三甲第四十七名进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五年夏四月充副使,册封晋府新化王、旌德王、交城王。六年十二月选授广西道御史,巡按苏松,正德末巡按浙江。嘉靖元年(1522年)八月复除河南道御史,三年六月升应天府府丞,六年调顺天府府丞,七年四月升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九年五月回都察院管事,升左都御史。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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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唐善。祖父唐秀。父唐佐,贡士。前母扈氏;母王氏。重庆下,弟凤鸣、凤翔[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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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