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
夜店,指从事提供酒精类饮料与音乐,及提供演奏或表演等服务,并备有声光、座位及舞池等功能设施之营业场所,且主要营业时间为夜间至次日凌晨之行业[1]。
夜店可分为纯娱乐型夜店和休闲型夜店,前者主要有舞厅、夜总会、KTV包房、演艺酒吧等,后者主要有西餐厅、音乐酒吧、咖啡厅等[2]。前者需要购买门票进入,在其中暂留可能会伴有其他消费项目,青年是主要消费群体[3],通常设有供人跳舞的舞池和提供酒精类饮料的吧台,由唱片骑师在现场播放事先录制且节奏感强烈的电子音乐[4]。
参考资料
编辑- ^ 內政部令 104.04.07.內授建管字第1040805128號. 内政部营建署. [2023-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9).
- ^ 张召勋. “诱惑”中的夜店营销. 中国市场. 2007, (42): 58–59.
- ^ 聂文轩; 李升. 城市异质空间与青春消费. 青年研究. 2022-04, (02): 41–50+95.
- ^ 李音. 现代性下的集体改造——基于B市W吧青年“泡夜店”行为的观察与访谈. 中国青年研究. 2017-07, (07): 97–101. doi:10.19633/j.cnki.11-2579/d.2017.07.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