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红军桥
太平红军桥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35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太平红军桥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红军桥又名福寿桥,始建于清初,咸丰二年培修。桥身基本完好,为东西横跨太平河上之铁索桥,桥面由十根铁索联戚,铺以木板,桥左右各由两根铁索上下联成扶栏,桥通长68.7米,宽1.55米,高6米。两端为石岸,均有垂带踏道,有三重檐五脊顶木结构桥亭,桥亭面阔三间6.6米。共计三通碑,桥西岸有碑两通。一通为长方碑,另一通为柱形四方碑,桥东柱形四方碑。1935年红军在三通碑上刻有红军标语:“巩固中苏民众兄弟联盟”、“争取独立自由领土完整的苏维埃中国”、“实行社会主义”等阴刻楷体大字[1][2]。
太平红军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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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
时代 | 1935年 |
编号 | 463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注释
编辑-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