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天后宫
宁德天后宫,位于中国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福山街,俗称妈祖庙,清朝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始建,咸丰元年(1851年)重建大殿,占地2400多平方米,正殿面阔五间,进深五间,殿内有咸丰元年镂空石龙柱4根,浮雕石凤柱2根。1937年8月,中共闽东特委与福建省政府在此谈判达成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有附属文物碧泉井[1]。偏殿现为蕉城区博物馆所使用[2]。1980年11月宁德县政府以“国共和谈旧址”的名义将天后宫列入首批文物保护单位。[3]2009年11月16日公布为第七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1]。
宁德天后宫 | |
---|---|
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福山街 |
坐标 | 26°39′54.00″N 119°31′41.02″E / 26.6650000°N 119.5280611°E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认定时间 | 2009年11月16日 |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文〔2009〕375号). 2009-11-16 [2010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1). 本文含有此来源中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
- ^ 蕉城区博物馆.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10-12 [2024-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5).
- ^ 宁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宁德市志. 北京市: 中华书局. 1995: 825–833. ISBN 7-101-01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