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奎阁
安岳奎阁位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安岳奎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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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281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安岳奎阁位于四川省安岳县岳阳镇奎星社区,占地面积254.4平方米,建于清道光二年。查阁为八边形,五级重檐木结构塔,通高19.6米,塔基用三层条石堆砌,高0.8米,宽0.6米,塔身逐层内收,每层间以之字形木梯连接,共四层。塔顶为四角攒尖顶,作宝瓶塔刹。塔身第一层正面有一双扇木门,宽1.45米,高1.9米,第一层左右两边各开1正方方形花格窗;第二层每面开3扇正方形方格窗;第三层每面开1正方形花窗;第4层每面开1直径1.2米圆形花窗。塔基前垂带式踏道四级。第四层糠上墨书“大清道光二年壬午岁朔囗囗邑士庶囗公立,赐进士出身知安岳县囗囗儒学训囗囗阳千囗囗囗囗囗”。塔正前面2.5米有木结构门楼,门楼二柱一间五楼,庑殿顶。宽4.75米,高9米。安岳奎阁布局合理,气势恢宏,保护存完好,对研究清代古建筑具有重要的意义,是难得的古建筑实物资料。1988年,安岳奎阁被安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编辑-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