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鸣球,1904年出生,日治时期台湾高雄州冈山郡冈山街前峰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康鸣球父亲康四连,曾任前峰庄长,康鸣球留学日本,后来在日本发展从事贸易,并成为侨界领袖。战后华人留日侨民于1948年10月16日成立“华侨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会”),该组织以“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支持中国的解放战争,促进华侨团体民主化为纲领,并以宣传、扩大组织、确立财政”为工作方针,参与的是华侨各界活跃人士。1949年7月10日,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选出康鸣球等15位中央委员。1951年4月,东京华侨联合会改称为“东京华侨总会”,康鸣球当选会长,陈煜旺、刘永鑫担任副会长。康鸣球于1954年1月全日本华侨协商会议中,被推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之一,康鸣球经香港赴北京,成为代表日本中国华侨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康鸣球担任东京华侨总会会长职务6年。[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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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1955年 [2015-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4). 
  2. ^ 存档副本.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