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谦(?—1450年),山西太原府代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弋谦
大明交趾右布政使
籍贯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代州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景泰二年(1451年)
出身
  • 永乐元年癸未科山西乡试举人
  • 永乐九年辛卯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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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元年(1403年)乡试中举[1]永乐九年(1411年)辛卯科进士,授监察御史,在出按江西时,因进言忤旨,贬为峡山知县,再因事连坐罢免归乡。

明仁宗继位后,召为大理寺少卿。任上直言进谏,因言语过激,招致礼部尚书吕震吴中,侍郎吴廷用,大理卿虞谦等人弹劾。而在内阁首辅杨士奇的解释下,明仁宗宽恕弋谦,并下诏己罪。之后升副都御史,去四川监督采木事务。

宣德年间,派任交趾右布政使,因王通退出交趾,弋谦被一并判死。

正统初年,释放为民。土木之变后,以布衣之身上京举荐宁懋阮迁等人。景泰二年(1451年)卒[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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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六十六·科目二·明):永乐元年癸未科乡试……弋谦,代州人,进士。
  2. ^ 明史·卷164》:弋谦,代州人。永乐九年进士。除监察御史。出按江西,言事忤旨,贬峡山知县。复坐事免归。仁宗在东宫,素知谦骨鲠。及嗣位,召为大理少卿。直陈时政,言官吏贪残,政事多非洪武之旧,及有司诛求无艺。帝多采纳。既复言五事,词太激,帝乃不怿。尚书吕震、吴中,侍郎吴廷用,大理卿虞谦等因劾谦诬罔,都御史刘观令众御史合纠谦。帝召杨士奇等言之,士奇对曰:“谦不谙大体,然心感超擢恩,欲图报耳。主圣则臣直,惟陛下优容之。”帝乃不罪谦。然每见谦,词色甚厉。士奇从容言:“陛下诏求直言,谦言不当,触怒。外廷悚惕,以言为戒。今四方朝觐之臣皆集阙下,见谦如此,将谓陛下不能容直言。”帝惕然曰:“此固朕不能容,亦吕震辈迎合以益朕过,自今当置之。”遂免谦朝参,令专视司事。未几,帝以言事者益少,复召士奇曰:“朕怒谦矫激过实耳,朝臣遂月余无言。尔语诸臣,白朕心。”士奇曰:“臣空言不足信,乞亲降玺书。”遂令就榻前书敕引过曰:“朕自即位以来,臣民上章以数百计,未尝不欣然听纳。茍有不当,不加谴诃,群臣所共知也。间者,大理少卿弋谦所言,多非实事,群臣迎合朕意,交章奏其卖直,请置诸法。朕皆拒而不听,但免谦朝参。而自是以来,言者益少。今自去冬无雪,春亦少雨,阴阳愆和,必有其咎,岂无可言?而为臣者,怀自全之计,退而默默,何以为忠?朕于谦一时不能含容,未尝不自愧咎。尔群臣勿以前事为戒,于国家利弊、政令未当者,直言勿讳。谦朝参如故。”时中官采木四川,贪横。帝以谦清直,命往治之。擢谦副都御史,赐钞以行,遂罢采木之役。宣德初,交阯右布政戚逊以贪淫黜,命谦往代。王通弃交阯,谦亦论死。正统初,释为民。土木之变,谦布衣走阙下,荐通及宁懋、阮迁等十三人,皆奇才可用。众议以通副石亨,谦请专任通,事遂寝。廷臣以谦负重名,奏留之,亦不报。景泰二年复至京,疏荐通等,不纳。罢归,未几卒。仁宗性宽大,容直言,谦以故得无罪,反责吕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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