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川
张晶川(1964年2月—),黑龙江青冈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哈尔滨商业大学产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
。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中共黑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等职。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2011年2月升任市委书记,3月当选市人大常委主任[3]。2015年3月31日任绥化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提名为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4]。
2016年11月1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5]。
参考文献
编辑-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晶川.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3).
- ^ 黑龙江任免:张晶川当选牡丹江市委书记. 新华网. [201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31).
- ^ 张晶川任绥化市委书记. 新华网. [2015-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1).
- ^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厅级干部张晶川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8).
外部链接
编辑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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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清文 |
中国共产党绥化市委员会书记 2015年4月-2016年11月 |
继任: 曲敏 |
前任: 徐广国 |
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1月-2015年3月 |
继任: 张雨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李耀新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1月-2011年2月 |
继任: 林宽海 |
前任: 郝会龙 |
黑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5年7月-2008年1月 |
继任: 张宪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