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珍
强珍(?—?),字廷贵,直隶沧州(今属河北沧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强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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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 | |
籍贯 | 直隶沧州 |
字号 | 字廷贵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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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成化二年(1466年)登丙戌科进士,授泾县知县,请减免额赋,为民爱戴,升任浙江道监察御史。辽东巡抚陈钺启衅召敌,巡按御史王崇之弹劾,陈钺恐惧,于是和汪直商议,诬陷其下诏狱。强珍巡按时,即弹劾陈钺,兵部尚书余子俊亦弹劾,宪宗不从。不久,王全等诱杀朵颜卫人,强珍上报,王全获罪。汪直大怒,弹劾其妄言,并派锦衣卫逮捕,戍边辽东。三年后,汪直事败,恢复强珍官职,不久致仕。
弘治元年(1488年)起官为山东按察使副使[1],升大理寺少卿。次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改南京右通政。以母亲年老乞请退休[2]。
轶事
编辑有一回,强珍与右副都御使佀锺共同参加了某次的宴席。强珍手拿酒壶劝酒,并对其说:“要你饮四盅。”佀锺则回说:“你莫要强斟。”[3]
注释
编辑-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十》:弘治元年闰正月丙子 升致仕浙江道监察御史强珍、南京刑部员外郎林俊、广西按察司佥事萧苍,俱为按察司副使:珍,山东;俊、苍,云南。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0):“强珍,字廷贵,沧州人。成化二年进士。除泾县知县。请减额赋,民德之。擢御史。初,辽东巡抚陈钺启衅召敌,敌至,务为蔽欺。巡按御史王崇之劾钺,钺大恐。谋之汪直,诬逮崇之下诏狱,输赎,调延安推官。及直、钺用兵,方论功而敌大入,中官韦朗、总兵官缑谦等匿不以闻。珍往巡按,请正钺罪。兵部尚书余子俊等奏钺累犯重辟,不当贷。帝弗从。未几,指挥王全等诱杀朵颜卫人,珍发其状,全等俱获罪。直方自矜有大功,闻珍疏怒。适巡边还,钺郊迎五十里,诉珍诬已,直益怒,奏珍所劾皆妄。诏遣锦衣千户萧聚往勘,械赴京。比至,直先榜掠,然后奏闻,坐奏事不实,当输赎。诏特谪戍辽东,而责兵部及言官先尝劾钺者。居三年,直败,复珍官,致仕。弘治初,起山东副使,擢大理少卿。明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时缑谦已罢,珍奏留谦才力可用。给事中言谦数失机,珍不应奏保,遂改南京右通政。寻以母老乞休,久之卒。”
- ^ 明·冯梦龙,《古今谭概》(卷28):都宪佀锺与通政强珍同席。强执壶劝曰:“要你饮四盅。”佀应声曰:“你莫要强斟。”
参考文献
编辑-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冯梦龙,《古今谭概》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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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继 |
明朝宣府巡抚 1489年-1490年 |
继任: 杨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