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高等法院(爱尔兰语:An Ard-Chúirt)根据《爱尔兰宪法》第34条设立,为爱尔兰共和国的高等法院,主要负责审讯重大民事、刑事案件,审讯刑事罪件时称中央刑事法庭(英语:Central Criminal Court),审判由法官及陪审团陪同。
和爱尔兰最高法院不同的是,爱尔兰高等法院既是初审法院又是上诉法院。对巡回法院或地区法院判决不服者,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而极严重罪案(如叛国罪同贪污罪)将直接在高等法院提起公诉。对高等法院判决不服者,则上诉至最高法院。
爱尔兰高等法院设于首都都柏林的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