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民,是日本明治时代四民平等后对刚获得良民地位部落民的蔑称。
在江户时代,部落民被排除在村与町之外,自别一部从事特定的职业(如皮革加工业、造鞋业)。
明治时代后,废止了贱民制度,法律下四民平等,过往他们的独占事业特权消失,也要纳税和服兵役,但过往对部落民歧视的思想没有消失,因此称他们为新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