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犹(1633年2月21日—1658年12月26日),字状其[2],号月江[3]浙江严州府遂安县人,顺治八年辛卯科中式十二名举人,顺治九年壬辰科会试易四房中式123名,殿试三甲73名,工部观政,授翰林院庶吉士[4]

方犹
大清国史院侍讲江南郷试正考官
籍贯浙江严州府遂安县
字号字状其,号月江
出生崇祯六年癸酉正月十四日戌时(1633年2月21日)[1]
逝世顺治十五年戊戌十二月初三日巳时〔1658年12月26日(1658岁—12—26)(25岁)〕
配偶龙渚章氏、大兴詹氏
亲属曾祖方应庶、祖方可正(寿宁知县)、父方迓年(廪生);伯父方逢年
出身
  • 顺治八年辛卯科浙江乡试举人
  • 顺治九年壬辰科进士

中进士后改庶吉士,后任内翰林国史院检讨[6]、国史院侍讲[7]。顺治十四年(1657年),任江南郷试正考官[7][8]。因丁酉科场案问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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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此从墓志,《顺治九年壬辰科会试四百七名进士三代履历便览》作戊寅年正月十四日
  2. ^ 清秘述闻三种 ,上册1卷 ,20
  3. ^ 词林辑略 ,19
  4. ^ 《顺治九年壬辰科会试四百七名进士三代履历便览》
  5. ^ “月江公偕章宜人墓志”,《遂安方氏族谱》卷八
  6.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86379号
  7. ^ 7.0 7.1 清代职官年表 ,4册 ,2886
  8. ^ 《词林辑略》(19):方犹,字状其,号月江,浙江遂安籍。四川人。散馆授检讨,官至侍讲,罢以事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