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东光(1538年—?),字元曦,福建建寍府浦城县民籍,江西临川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朱东光
大明贵州布政使司参政
籍贯江西临川县
福建建寍府浦城县民籍
出生十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陈氏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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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乡试第三十五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三十二名,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1][2]。万历二年(1574年)任祁门县知县,三年七月选授户科给事中,出为河南按察司佥事,八年闰四月升广东副使,十一年十二月升广东右参政、分守岭西道。二十五年八月降为广西右参议,二十七年三月升广东副使,晋广东惠潮兵巡道右参政,三十三年八月因官印被盗,调用贵州,分守新镇道,三十五年正月考察去职。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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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相;祖父朱炆;父朱埴,母饶氏。具庆下[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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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廖希元
明朝直隶祁门县知县
万历二年(1574年)上任
继任:
姚三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