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学(1961年11月),男性,云南昆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于1983年7月加入中共,1984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专业毕业。第七次四川省党代会代表,第十三、十四届成都市人大代表。曾任金堂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成都市公安局局长、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2015年11月下旬被中共四川省纪委立案调查。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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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毕业于成都体育学院体育系体育专业;1984年7月任成都体育学院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7年8月任共青团成都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1988年2月任共青团成都市委指导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

1989年2月任中国青旅集团成都公司总经理(1993.08―1995.06取得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6年3月任中共金堂县委副书记;1996年9月任金堂县县长;1997年10月兼任中共金堂县委书记;1998年1月兼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年4月,任中共成都市委秘书长;2001年7月兼任成都市委办公厅主任;2001年8月成为中共成都市委常委;2003年12月任成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2007年4月任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2年9月,升任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2015年11月24日,李昆学因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中共四川省纪委立案调查[1]。2017年9月15日,李昆学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囚十年[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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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BC. 成都市委副書記李昆學被查 曾長期任公安局長. 2015-11-24 [2024-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4). 
  2. ^ 成都市委原副书记李昆学获刑十年 其提携者获11年. 新浪网新闻中心. 2017-11-28 [2024-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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