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 (成化丙戌进士)

李芳(1435年—?年),字德馨山东济南府滨州利津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芳
大明江西按察使
籍贯山东济南府滨州利津县民籍
字号字德馨
出生宣德十年(1435年)九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王氏
出身
  • 成化二年丙戌科进士

生平

编辑

天顺六年(1462年)壬午科山东乡试举人,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进士,任监察御史[1]。成化十四年,担任江西按察司副使[2]。成化二十年,担任江西按察使[3],因恃势凌人被罢免[4][5]

家族

编辑

曾祖李彦实,祖李益,父李聪,前母孙氏;郎氏[6]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明分省人物考 ,10册14卷 ,447
  2. ^ 明实录:宪宗实录 ,257卷 ,4340
  3. ^ 明分省人物考 ,10册14卷 ,448
  4. ^ 明实录:宪宗实录 ,291卷
  5. ^ 山东通志(明嘉靖刻本) ,29卷:李芳 字德馨滨州利津人成化丙辰进士授监察御史劾尚书薛远滕昭出按山西值岁荒奏发内帑赈之时汪直恃宠渖令□诬告兵部尚书项忠不轨事 命都御史王越□按其事越荐芳同往因语同事者曰吾宁得□□权幸岂可得罪于天累陞江西按察使发奸镝伏吏畏如神时李孜省邓常恩辈居要路族人恃势凌人芳皆置之法年五十三引年归
  6. ^ 《成化二年丙戌科进士登科录》:治《春秋》,九月初九日生,行四,曾祖李彦实,封主事;祖李益,左参政;父李聪,教谕;前母孙氏;郎氏。永感下,妻王氏,兄英;谨;应宗(训导),弟华;兰;蕙;辂;亨。由国子生中式山东乡试第五十五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三十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