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明
李金明(1941年8月—),男,河南南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煤炭部焦作矿业学院采煤系地下开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浙江省政协主席。
生平
编辑1966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任中共南阳地委书记。1991年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秘书长。1992年2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1993年4月兼任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1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2000年4月兼任省纪委书记,同年7月不再担任杭州市委书记,他任职市委书记期间,决定将萧山和余杭变为杭州市辖区以扩大城市规模(2001年实现)。2003年1月,任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代表中国共产党,分入第一组。并担任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3]
参考
编辑- ^ 李金明简历. 新华网. [2012-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1).
-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 ^ 全国政协信息-李金明.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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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 枫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主席 2003年1月-2007年2月 |
继任: 周国富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刘锡荣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00年7月-2003年7月 |
继任: 周国富 |
前任: 厉德馨 |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员会书记 1992年2月-2000年7月 |
继任: 王国平 |
前任: [[]]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秘书长 1991年1月-1992年2月 |
继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