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炳(1572年—1660年),如星北直隶保定府容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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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次年授山东郓城县知县,四十四年以母忧归,服阕,补阳信知县,再丁父忧,天启二年(1622年),起补光山县知县,咸有异政,五年四月行取考选,授广西道御史,疏纠贪竞邪臣尚宝司司丞孙善继、刑部员外李腾蛟、南京礼部尚书董其昌,时魏珰用事,公屡抗疏不报,六年巡视光禄寺,七年八月以殿工加升一级,升太仆寺少卿,照旧管事。崇祯元年二月,巡按山西。二年四月以阉党被削籍。

崇祯四年(1631年),复起补江西道监察御史。奉命巡按贵州,平土酋乱,东南以宁。六年(1633年),监察贵州乡试,革除以前弊端。七年,奉命赈抚陕西,活饥民数万。八年,升山西潞安道参政,知府与王府相争而纵兵,挟官钱粮,梁炳与巡抚定制度,从而使兵无哗变。十年,升山西按察使。十一年迁河南右布政使,管守道事。不久,迁左布政使。十五年,时流寇方炽,粮饷不敷,公拥孤城誓守,贼不能下,乃决河灌城,公仅以身免,退守延津。御史举其守城功,议擢京卿,告病致仕归。公前后莅临官三十余年,特立寡援,声震朝野。居家敝庐,仅蔽风雨,好鼓舞后进,邃天人性命之学,晚甘恬退,年九十而终,人以为香山、洛社也,祀乡贤[1]

墓在白塔村北,有孙征君志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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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咸丰《容城县志·卷六·人物志》:梁炳 号如星,万历癸丑进士,三授县尹,以治行征授御史;时魏珰用事,公屡抗疏不报,引疾归。寻巡按贵州,平土酋乱,东南以宁;赈抚陕西,活饥民数万,升潞安参政,贼闻风遁。升河南左布政,时流寇方炽,粮饷不敷,公拥孤城誓守,贼不能下乃决河灌城,公仅以身免。公前后莅官三十余年,特立寡援声震朝野,居家蔽庐仅蔽风雨;好鼓舞后进邃,天人性命之学,晚甘恬退,年九十全终,人以为香山洛社云,卒祀乡贤。
官衔
前任:
吴道明
明朝郓城县知县
1614年-1616年
继任:
张应泰
前任:
王从谏
明朝阳信县知县
万历年间-天启年间
继任:
窦星
前任:
李谦亨
明朝光山县知县
1622年-1625年
继任:
王秉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