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盐场旧址

29°47′03″N 121°59′26″E / 29.784047°N 121.990460°E / 29.784047; 121.990460

梅山盐场旧址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59年
编号6-353
认定时间2011年1月7日

梅山盐场旧址浙江省宁波市境内一处工业遗产。梅山盐场位于北仑区梅山岛上的梅山街道梅中村。旧址始建于1958年,建成于1959年6月25日,曾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授予“愿梅山之花开遍全国各地”锦旗。盐场主要建筑为梅山盐场筹备处旧址,又名“青年大楼”,位于梅苑宾馆内,为两层砖木结构苏式建筑,占地1793.4平方米,共有72间房间,因而俗名“七十二家房客”。2011年1月7日因建筑的时代特征入选第六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1],2016年6月30日梅山盐场纪念馆开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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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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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梅山盐场旧址. 北仑博物馆. 2011-07-07 [2012-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18). 
  2. ^ 忆峥嵘岁月看今朝巨变 梅山盐场纪念馆昨揭牌-新闻中心-中国宁波网. www.cnnb.com.cn. [2023-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14).